新华网布宜诺斯艾利斯12月15日电(记者曹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15日召开部长级会议,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大会发言中表示,中国一贯坚持不懈地履行公约,并呼吁各缔约方采取实际行动全面贯彻公约的内容。
来自美国、俄罗斯、欧盟、日本和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出席了当地时间15日下午举行的以“成就与未来挑战”为主题的会议。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江在大会发言中指出,中国自签署公约之日起,就履行公约的承诺,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国情的政策和措施。
刘江说,中国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制定了促进能源结构调整、能源的节约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为减缓气候变化对人类的影响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在公约贯彻方面,刘江指出,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尚未批准《京都议定书》,而这些国家在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40%,使议定书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他说,部分发达国家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至今仍未取得明显进展,甚至有些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仍在增加。
为此,刘江代表中国政府呼吁,国际社会今后应当将工作的重点放到具体行动上来。他说,“公约和议定书制定后,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因此我们要建立更多的适合各国国情并能够调动各国积极性的国际合作机制。”刘江强调,气候变化会议的进程应当“从以谈判文件和制定规则为主,转为履行承诺和采取具体行动为主。”
刘江说,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而今后20年中,中国经济的发展将面临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挑战。为此,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节能优先、结构多元、保护环境、市场推动的总体能源发展战略,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代表团的发言得到了大会主席和与会代表的认同。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第一个全面控制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规定每年举行一次缔约方大会,1995年3月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截至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完)(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