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一段时间频繁发生的旅客因航班延误而导致的占机事件,民航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运行的通告》。《通告》称,对严重扰乱民航运输生产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由于航空运输有其不同于其他交通方式的特殊性,特别是运输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容易引发旅客与航空运输企业之间的矛盾,在发生矛盾后,理应由航空公司、机场、旅客等有关方面依法协商解决。但由于种种原因,经常有旅客在与航空运输企业发生争议时采取违法、过激行为,甚至冲击机场、安检,强占航空器。个别旅客甚至打砸机场设施,殴打正常执法人员。这些行为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而且损害了大多数旅客的利益,严重危及航空运输安全。通告强调,航班延误时,旅客应当以合法手段,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禁止冲击安检现场、堵塞登机通道等扰乱机场秩序行为,禁止以拒绝下机等方式强占航空器,侮辱、谩骂工作人员,打砸和哄抢公共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通告还禁止故意编造或者传播劫机、有炸弹、炸机等虚假恐怖信息,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通告同时对航空企业及机场提出要求,这些单位应当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航班正常率,降低延误率,提高服务质量。旅客运输航班延误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相关机场要及时通告有关情况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乘机旅客的合法权益。民航总局也再次公布了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和各航空公司服务质量监督部门的消费者投诉受理电话传真。(记者 王军华)
十种严禁行为
攀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无有效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强行登、占航空器
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在机内禁烟区吸烟
抢占座位、行李舱(架)
打架、酗酒、寻衅滋事
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
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投诉电话 传真
单位 投诉电话 投诉传真
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010-64287798 010-64287798
国际航空公司010-64595912 010-64599155
东方航空公司021-62689236 021-62689292
南方航空公司020-86122306 020-86665436
海南航空公司0898-65756315 0898-65756934
上海航空公司021-62552726 021-62559088
厦门航空公司0592-5739009 0592-5739091
深圳航空公司0755-27776211 0755-27778655
四川航空公司028-85393777 028-85393888
山东航空公司0531-8522777 0531-569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