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叶 祯 通讯员 潘 德
武鸣县宁武镇的刘玲在怀孕8个月后,冰凉的手术刀无情地划开她的身体,打碎了她生下自己小孩的憧憬,并无情地剥夺了她做母亲的权利。而就在此时,丈夫也向刘玲提出了离婚……相识结连理
刘玲出生在武鸣县宁武镇一个小山村。几年前,初中毕业的她没有考上高中,回到家里与父母亲一起侍弄家里几亩田地。18岁的她经常随着村里姐妹们一道去邻村玩、去镇上赶圩。她希望尽快找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然后风风光光把婚事办了,再生下一个胖小子,体验做母亲的幸福。
邻村有个大她两岁的小伙子叫李广。自从认识刘玲后,就暗暗地爱上了她,经常约刘玲出去玩,言谈中不时流露出对刘玲的好感。
不知不觉之中,两人来往了一年多。面对李广的甜言蜜语,情窦初开的刘玲终于答应了李广的求婚。2002年2月20日,刚刚年满20岁的刘玲,与李广手牵着手来到镇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一个月后,刘玲与李广举办了热闹的婚礼。刘玲的父母亲花钱购置了一台大彩电和一辆崭新的五羊本田男式摩托车,作为刘玲嫁妆,送到了李广家里。在阵阵鞭炮声中和亲友们美好的祝愿之中,刘玲搭乘李广专程请来的迎亲小轿车,嫁到了离娘家10多公里的婆家。
怀孕生变故
婚后不久,刘玲怀孕了。丈夫一家人对刘玲关爱有加,常常提醒她不要干重活,生怕她一不小心伤了肚子里的胎儿。丈夫李广也经常驾着摩托车,把她送到镇上的卫生院,让医生给她做孕检。
胎儿在刘玲的肚子里平静地度过了8个多月。2003年2月4日春节大年初四这天,吃过午饭不久,刘玲觉得下腹部阵阵隐痛,而且痛感逐渐加剧。
李广急忙到镇上雇请了一辆车,把刘玲送往县城。李广及其家人认为,县城医院的医生医术好,在那里生产会顺利些,也能减轻刘玲生产时的痛苦。傍晚时分,刘玲住进了武鸣县妇幼保健院产科病房。一番检查之后,医生诊断刘玲是先兆早产,立即对她施以治疗措施。
次日凌晨,躺在病床上的刘玲觉得肚子更加疼痛,急忙召来医生。一会,她被送进手术室,由医生对她施行手术。
原来,由于刘玲并发腹腔出血,胎儿已死于子宫中,医生要对她施行剖宫术以取出死胎。几个钟头后,刚刚苏醒过来的刘玲被意外地告知:由于手术中她出血过多等原因,医生已将她的子宫和左肾切除。
闻听此言,刘玲痛苦地昏了过去。2月6日凌晨4时许,失血过多的刘玲休克过去。医生紧急抢救后,将她抬上救护车,紧急送到广西区人民医院。医生立即作出了病危通知书。
面对这纸病危通知书,当医生通知去预交住院费时,李广及其父母亲犹豫着没有交费。
刘玲的父亲闻讯迅速赶来,把1000元钱交到医院。
2003年3月9日,在花去了2万多元医疗费后,刘玲终于治愈出院。
欢乐成追忆
此后,夫家往日的欢乐情景不再出现。面对愁容满面的刘玲,一家人经常默默无语,整日沉浸在沉闷的气氛里。
2003年6月,身体稍有恢复的刘玲离家到县城打工,在一家商店里做售货员。今年9月20日,两名法官来到刘玲打工的商店里,向她送达应诉通知书。原来,她的丈夫李广已于几天前向武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准许他与刘玲离婚。
10月29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自娘家和婆家的家人和亲友近百人,挤满了法庭旁听审判。在法庭上,被告刘玲及其代理律师答辩称,同意离婚。但是要求法庭判决由原告李广向她给付5万元的补偿费,以作为离婚时帮助她及安抚精神的费用。同时,刘玲还提出要求法庭把她的父亲为治疗她而欠下的1万元信用社借款,认定为她与李广的夫妻共同债务,依法予以分割。
然而,李广及其代理律师当庭对此笔1万元债务断然否定,并且辩称,几个月前李广已把刘玲的嫁妆那辆摩托车卖了,所得的钱已用来偿还因治疗刘玲而欠下的债。
离婚伤透心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但被告病愈后即离家外出打工,不再与原告共同生活,原告起诉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因此应视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被告辩称有夫妻共同债务1万元,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病被切除子宫及左肾,虽然其现在尚能外出打工,但手术对其生活也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原告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原告为被告治病也花了很多钱,经济也困难,而且原告也放弃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被告要求原告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5万元明显过高,法院将依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2004年12月17日武鸣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准许原告李广与被告刘玲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彩电一台及床上用品归被告刘玲所有;原告李广给付刘玲生活困难补助费2000元。
昨日,刘玲来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商量上诉之事。面对律师及记者,刘玲伤感不已。她说,由于自己被切除了子宫和左肾,身体体能明显下降,现在稍为干重些的体力活,都感到很费力。另外,她在县城打工,每月工钱只有几百元,扣除房租及生活费以后,基本上所剩无几,生活很艰难。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