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实习生 谢佳美 记者 李爱金
本报讯“奇怪了,我的手机明明放在电脑前的桌面上,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呢?网吧负责人对此事也不表态,只是叫我自己去找。”昨日,一位手机被盗者愤愤地对记者说。
家住南宁市新竹路的邱同学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到附近一家名为蓝××的网吧上网,坐下后就顺手把手机放在电脑前的桌面上。过了一会,当他想打电话时,却发现手机不见了。他马上去问网络管理员,管理员没有表态,只是叫他再找找看。
为此,记者走访了南宁市各大网吧,发现一些比较大型的网吧多数在醒目的地方挂上“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谁在本网吧盗窃,立即扭送派出所”等字样,电脑屏幕上方也贴有“小心扒手”的条子,所以治安环境相对比较好。但一些小型的网吧就不太注意这些细节,而且上网的人可以随意出入,门口也没有保安人员,发生偷盗现象的情况也较多。
另外,顾客的防盗意识不够也给小偷创造了机会。记者看到,上网的顾客大多也是些年轻人,他们上网时常喜欢把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和皮夹之类的东西摆放在桌面上,以为自己能够看得见,不会有问题。殊不知,往往在他们太专注于聊天、玩游戏时,就是小偷们动手的大好时机。
对于时常在网吧内发生的被盗现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吧管理员告诉记者,他们是搞经营的,对于这类情况一般不会负责任。如果真的要网吧负责任的话,那顾客还不如天天拿着旧手机到网吧里,让人偷走再让网吧赔新的,这样网吧还怎么做生意呀。
那么,在网吧内手机、财物被盗到底该由谁来负责?记者采访了南宁市方园律师事务所的曹荣华律师。曹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到网吧上网,两者之间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网吧应该对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负责,但消费者首先应提供一个可以证明自己的手机是在上网时被盗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