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儿媳侯改英打伤后的第三天,伊川县双头村58岁农妇方书粉突然死亡。
■因拿不出办案民警要求的8000元“鉴定费”给老伴作尸体检验,李占水老人被迫选择“私了”。
■200多名村民联名上书,要求查清方书粉死亡真相,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日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为由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侯改英提起公诉。
被儿媳打伤后 婆婆猝死
提起老伴的死亡经过,伊川县双头村的李占水老人伤心不已。李占水说,他和老伴共养育了5个儿子,老大、老二和老四结婚后另外居住,老三去年在外打工受重伤后吃喝拉撒都要靠父母照顾,老五也跟着父母过日子。
李占水介绍,2004年10月9日傍晚,四儿媳侯改英端着一碗饭在院子里大骂老五。原来老五见侯改英来盛饭,说了句不乐意的话。两位老人当即批评了老五,然后对四儿媳说,没事儿没事儿,饭不够俺再做。四儿媳侯改英出门后就站在门口骂街,一直骂到深夜。
10日一大早,侯改英又掂了一兜石头来骂,一边骂一边往李占水老人的大门上砸石头。侯改英一直骂到天黑,吓得李占水老人一家一天没敢出门。李占水说,去年因为琐事,四儿媳曾将家里所有门窗玻璃砸烂,大家都知道她厉害。
李占水说,到了晚上,老伴方书粉觉得没事了,就出了大门。没想到方书粉刚出大门,就被侯改英拦住毒打。听见老伴的喊叫,他赶紧跑出大门,只见四儿媳正骑在老伴身上打,而四儿媳的母亲正站在一旁观看。他拉开儿媳,扶着被打得头破血流的老伴到附近一小诊所,对伤口进行了简单包扎。
李占水说,因为伤口太大,老伴头上流血不止,一直说头疼、头晕。
10月11日上午,李占水用架子车拉着老伴到伊川县白元乡派出所报案。接警的孙兴科警官叫李占水先到乡卫生院作伤情鉴定,然后写好报案材料,再到派出所立案。
上午10点多,乡卫生院医生给方书粉缝合了伤口,写了伤情鉴定,大致内容为:伤口长3.5l厘米,深至皮下,伤在枕部。
因为不会写报案材料,李占水准备找人帮忙,没想到老伴方书粉却在10月13日早上突然倒地,气绝身亡。
八千元“鉴定费” 难住李老汉
据李占水介绍,10月13日早上7点多,老伴上厕所时一头栽倒,气绝身亡。
当天上午9点多,白元乡派出所的孙兴科警官带领两位民警来到李占水家。李占水说,孙警官进门后第一句话就是:“想私了还是想公了?”李占水回答说:“公了。”
孙警官说:“要公了,我们马上把人送到县局,但以后的事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按程序要先作死亡鉴定,你得准备5000元给县公安局刑警队,另外再准备3000元到洛阳市作法医鉴定。如果认定是人家打死的,钱退给你;如果认定不是人家打死的,钱就不退了,你还得负法律责任。”
李占水说,他连老伴的安葬费都没有着落,哪里能弄到8000元打官司!李占水的二儿子李社强说:“孙警官接警后明知这是命案,首先应该先控制嫌疑人,怎能让受害人家属自己选择‘公了’还是‘私了’?”
就李家父子的以上说法,记者两次电话采访孙兴科警官,但孙警官一直拒绝回答,在第二次采访时孙警官还挂断了电话。
委曲求全 李老汉选择“私了”
李占水老人说,就算借来了钱,如果照孙警官的说法,万一钱退不回来,今后他和两个病残儿子咋过?如果鉴定认定老伴是被儿媳打死,一旦四儿媳坐牢,老四和他的两个孩子咋办?但如果就这样不明不白了结此事,他又感到对不起老伴。
左右为难的李占水最后决定“私了”。10月14日,李占水(甲方)与儿媳侯改英和四儿子李社谦(乙方)签订大致内容如下的协议:甲方之妻与乙方侯改英,在发生纠纷过程中受伤死亡,乙方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深表痛心,自愿给甲方民事赔偿叁万元整(含丧葬费)。此协议履行后,双方不得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这份协议的见证人之一李西更告诉记者,这个协议主要是对双方纠纷的民事部分进行协商,至于刑事部分还要靠执法机关来作进一步认定。
二百村民上书儿媳终被逮捕
10月15日,方书粉被火化后安葬。
李占水说,令他不能忍受的是,在老伴死后第七天的晚上,侯改英的哥哥侯水旺找到他,让他把老伴的死因写成“老病复发”。侯水旺说,反正啥也查不出来了,如能写个证明材料,将来他妹妹就不会再有麻烦了。
“我老伴有啥老病?我们老两口整天上地干活,帮完这个儿子帮那个儿子……”李占水说,“我不能说瞎话,要不我连死人都对不起。”
得知这一情况后,200多名村民联名上书有关部门,要求查清方书粉的死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后,立即督促伊川警方调查此案。11月中旬,伊川警方逮捕了侯改英。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已对侯改英提起公诉。
首席记者 任双玲/文图
■相关链接 刑事案不收鉴定费
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受单位、企业及公民个人委托,对非刑事案件要求进行鉴定及物证检验时,方可收取法医鉴定费、尸体检验费;刑事案件和非刑事案件初次鉴定确认时,不得收取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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