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糟蹋幼女 静宁打工仔一审领刑
身处异地,老乡之间本应相互照顾,但杨平却对老乡的女儿动了歹念,竟毁灭人性地将年仅6岁的娟娟(化名)强奸。
12月20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平涉嫌强奸案进行不公开审理。此案将择期宣判。黄色录像诱他犯罪杨平,24岁,甘肃省静宁县人,初中文化。
2002年3月,杨平来到兰州打工,2003年10月经老乡介绍,租住在城关区雁滩乡沙洼河村。在一家餐馆打工的杨平晚上无事可干,经常随老乡去看黄色录像,赤裸裸的“性情节”腐蚀着他,邪恶的冲动引诱着他。
魔爪伸向老乡幼女2003年11月30日中午12时许,杨平吃完午饭后独自坐在院内抽烟,见老乡韩某6岁的女儿娟娟也在院内玩耍,杨平顿生歹意,将娟娟强行抱到房间,对其实施奸淫。后经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鉴定:娟娟尿道口、阴道轻度充血。事后,杨平害怕强奸之事败露,又以买零食为诱饵,哄骗娟娟不要把此事告诉其父母。当天晚上7时许,韩某和妻子回家,娟娟哭着把杨平对她干的事告诉了父母。韩某夫妇听后,顿觉五雷轰顶,马上找到杨平讨说法。但杨平辩称未对娟娟实施过强奸。
随后,韩某夫妇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色魔一审领刑七年 2003年12月1日,杨平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6日被逮捕。
5月11日,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平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应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审宣判后,杨平不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日该院审理了此案。
本报采访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