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孕妇陶丽满入院生产时,婴儿因重度窒息抢救无效死亡,陶被迫施行子宫全切除手术。日前,陶丽满一纸诉状将凯里城区某妇幼保健院告上了法庭,索赔儿子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8万余元。
陶丽满诉称,她怀孕38周待产,2004年7月23日到某妇幼保健院临床部作胎儿B超检查和产前检查,各项结果均正常。7月30日她又到保健院作胎儿B超检查,根据医生的建议,她住院待产。7月31日产科医生龙金涛使用催产素诱导宫缩试产。当日下午2时30分,陶丽满出现了腹痛,约在下午3时30分出现了大量的凝血块,后进一步发展到胎膜自破。下午4时作B超检查时,医生诊断需剖腹产,陶的家属签字同意手术,可是中途医生又告诉患者家属说小孩死了,手术不划算,大人还被划一刀。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当天下午4时40分进行了剖宫手术,约在下午4时55分左右取出了一男婴,呈重度窒息状态,经抢救无效于下午5时30分死亡。陶丽满也因子宫大出血而被迫施行了子宫全切除手术。“保健院方违反了产科诊疗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初生婴儿窒息抢救无效死亡和我子宫全切除等一系列恶果,保健院应负全部责任。”陶丽满说。
针对此事,记者12月20日下午采访了该院的一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发生后,院方感到非常遗憾,采取了积极的态度来处理。但他不愿透露此事的细节,也不愿发表看法,“只有等法院判决”。在采访中,记者在一份鉴定报告书上找到了“院方观点”,院方认为整个诊疗过程没有违反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被迫切除子宫是陶丽满病情突然变化及其发展过程所致。
另悉,此病例被黔东南州医学会鉴定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目前,凯里市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