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对2005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进行了具体安排。
以往,每次都是在快到节日的时候,发个单行的放假通知。现在,一次性把明年全年节日的放假都安排好了,这应该是一种进步,提高了工作的“前瞻性”。
但笔者有意见的是,春节放假为什么仍是农历正月初一到初七的“老皇历”?我们什么时候能“照顾”一下除夕,满足人们除夕放假的愿望呢?
春节的放假安排已连续多年受到人们的质疑,人们也多次呼吁将除夕定为国家的法定节日。早在2004年春节前,学者秋风就在1月19日的《南方都市报》撰文《除夕不放假是否有悖民族传统》,而且指出除夕放假操作“没有什么难的”,将春节放假时间提前到除夕即可。而笔者也在1月20日的《京华时报》撰文《春节放假能否“前二后五”》,建议春节提前两天放假,让人们不但过好除夕,还给人们留下一天采办年货的时间。这个建议被几大网站转载后,在网上引起网友的热烈响应。
而且,就明年春节的放假安排,笔者于11月29日在人民网撰文《对2005年“黄金周”放假的建议》,对明年春节放假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实行“前二后五”,从2月7日放到2月13日,即从腊月二十九放到正月初五,刚好是周一至周日完整的一个星期。二是向“五一”“借”两天假,总共放假9天,实行“前三后六”或者“前二后七”。
可以说,除夕放假已成为众多国民共同的心愿,而这种民意也通过报纸、网络等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出来,作为决策机关,就应该体察民情,了解群众的这一呼声。虽然现在把除夕作为法定节日尚须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但作出合理的春节放假安排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就是调整一下放假时间而已,又有多难?但为什么就一直是“铁板钉钉”的正月初一至初七不变呢?
党中央一直要求“执政为民”、“利为民所谋”,而春节放假的安排,事关全国百姓的利益,应该体现出以民为本、“假为民所放”的精神。现在距离春节,还有近50天的时间,我们热切期待着,决策机关能顺应民意,调整春节放假安排,将除夕这一我们最为重要的节日,纳入春节假期之中,这样做,才是以民为本的真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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