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了,费用交了,出国仍然“没戏”
“为了出国,我弟弟卖了房子,又到处求告才凑了这60万元,可一年多来,非但没能出国,连中辽公司经办人都找不到了。”满脸愁容的马女士告诉记者。
近几个月来,像马女士这样的讨钱人几乎踏破了沈阳中辽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中辽公司)的大门。其中5名当事人就此对中辽公司提起诉讼。昨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倾诉:“为躲债有家不敢回”
2003年1月,赵女士与中辽公司签订了《因私出境中介服务协议》及《委托投资策划合约》各一份。“当时他们承诺给我办赴澳大利亚移民,9个月内一定能走上。”赵女士说,“等到9月也没有消息,在我的一再催促下,中辽公司才在9月1日又和我签了一份‘补充协议’,保证一个月内办不下签证退还全部费用。就这样,我把37万元费用交到了中辽公司。”
今年5月签证还没下来,中辽公司在5月30日与赵女士签署了一份终止协议,但只退回15万元。“钱迟迟要不回来,为了躲债我落得个有家不敢回!”赵女士眼里泛着泪光说。昨日,赵女士在法庭上提出要求中辽公司返还22万元并赔偿利息的要求。
争论:中辽有没有中介资格?
在接下来审理的案件中,一当事人郑女士要求中辽公司返还20万元中介费用时,双方的律师围绕中辽公司是否具备办理境外就业中介资格进行了辩论。原告的代理律师指出中辽公司不具备办理境外就业的中介资格,双方签署的协议是无效合同。中辽公司的代理人认为,因其境外的工作是由澳大利亚当地的昆士兰国际经济技术公司(下简称昆士兰公司)提供的,如果追究责任应该将其追加为被告。
质疑:中外公司实际是一家?
针对对方提出的昆士兰公司违约并承担责任的观点,几位原告提出了不同观点。她们认为协议是和中辽公司签署的,几十万的费用也都交给了中辽公司,不承认“中辽公司是替昆士兰公司代收的说法”。有的人则干脆指出这两家中外公司其实根本就是一个老板。最后,法庭对赵女士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中辽公司在3日内返还赵女士22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余案件由于双方存在诸多争议,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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