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要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程序,大概有四个步骤,第一,委员长会议决定要立法;第二,提交给常委会讨论;第三,在讨论的过程中有一些整修、文字的斟酌,第四就是进入立法程序。明年3月的两会期间《反分裂国家法》可能基本上完成立法的程序。
反分裂国家法是冲着台湾问题而来,实际上就是中共对台政策方针从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靠政策方针的规范工作和政策的诉求,正式的转化为立法程序,以法律的方式来确定北京对台政策一些基本的规范。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美国因素在两岸关系有很大的比重,但是中国自己处理台湾问题使用《反分裂国家法》,在任何一个国际场合,任何一个国际法的条例都是无可置疑的,这是自己的内政,所以这一点美国当然要有个知会,但是中国在立法问题上立足于本身,如何兼顾台湾的主流民意对《反分裂国家法》的承受力和理解度,是后续立法的宣示和宣传工作。
在中共的立场上,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有国际势力的介入,那是历史遗留的问题。中国和平崛起、和平发展,也有两岸共存共荣、互盈互利的问题,这在主权领土尊严问题上每个国家有权用立法的方式来作出自己法律的规范。把政策方针转化为法理,就是说过往几十年的政策诉求,在依法治国这个理念支配之下,指导之下,任何一个政策战略的原则都运用法律的规范。台湾现在有“公投法”,美国有“台湾关系法”,为什么中国大陆不能有一套反对《反分裂国家法》。两岸关系出现历史性的突破,当然这个过程中也出现前所未见的复杂情况。
第二,台湾主张分离的政党已掌握执政权,有可能长期执政,这个过程中,有本质性的变化,要有一个相对的适应。还有,影响台湾问题的美国因素或者日本因素更加明显,介入更加深。我想多数的台湾民意对激进的基本教义的“台独”主张是不赞成的,“台联党”的席位也有所减弱,但是不一定就意味着民进党的渐进式“台独”主张在台湾没民意基础。当民进党的“台独”、“文化台独”、“法理台独”步伐逐步在不同的方向,不断付诸实践时,大陆不可能袖手旁观,所以这个立法有其关键性。但是陈水扁之前讲过,这个立法是为了武力攻台寻找法源的根据,大陆媒体、大陆学者也说缺乏一套相关的法律就没办法对中国完整的统一有一个推进的规范,所以现阶段看来就有迫切立法的需求,所以立法就是从政治转向,这是一个相当成熟,又深谋远虑的战略考量。
立法反对分裂
台湾方面,也看到有个民众的共识,特别是反分裂问题有共识。这是对大陆强烈民意的呼应,当台湾的分离势力逐渐作大,现在用遏制只是权宜的做法,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立法本身是一个着眼于长远,也是反对分裂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
台湾主流民意是希望维持现状,不希望战争,但是渐进式“台独”也利用这个和平氛围,塞入他的思维,尤其是民进党有可能长期执政之下,民意或者两岸的维持现状对两岸都要适用,如果只对一方适用,而且有利“台独”增长的话,便要做长期的调整。
台湾的渐进式“台独”不断坐大,而且不断刺激大陆,冲撞大陆的底线,大陆有必要把自己的行为规范法律做个明确的拟定,让包括台湾人民、国际社会清楚大陆对台政策法理的整个框架和方向。
整个对台政策的决策没有受到极左和极右的影响,在对台政策的立法问题是总结归纳不同历史时期的经验教训,作出非常符合依法治国,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通过这个反分裂法努力促进和平统一方针,在宣传上一定要加大力度,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同时,也应该给台湾人民更多的希望,怎么享有中国人的尊严、光荣和地位,而且让台湾人民感受到和平统一的过程。(摘自马来西亚南洋商报;作者:杨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