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顺产后下身莫名“长合” 索赔近19万没结果又成被告。新闻回放:2000年10月19日,28岁的赵淑辉在榆树市妇幼保健院(现改名为榆树市第二人民医院)顺产一男婴后,阴唇莫名“长合”。先后3次医疗鉴定,榆树市人民法院4次开庭审理,均没有结果。为此,赵淑辉的丈夫气病交加吐血身亡,赵淑辉带着4岁的孩子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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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广平 实习记者 王星子) 22日上午,榆树市人民法院就赵淑辉诉榆树市第二人民医院及该院相关医护人员医疗纠纷一案再次开庭,赵淑辉要求被告方赔偿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损失189103.32元,但最终因双方没有就调解意见达成一致,该案当庭仍未宣判。
长春市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宏和刘万杰看了报道,几次赴榆树市对赵的案件进行调查,对她的遭遇及现状深表同情,决定免费为赵淑辉代理这场官司。
临时决定不公开审理
8时35分,原本决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却突然宣布不公开审理,除当事双方外,其他人包括赵淑辉的亲朋都被拒在审判庭门外。
原告认为,根据相关材料和产后有人发现被缝合的事实,被告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极大损害,而为了保存证据,赵淑辉阴唇愈合长达31个月之久,不能过正常的生活,造成极大的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害,因此赵淑辉的诉讼请求上要求,3被告赔偿因医疗事故致原告人身损害的损失189103.32元,其中包括医疗费和继续治疗费2848.12元,误工费1.4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万元……
当庭未宣判 原告成被告
庭审最后阶段,原被告双方都同意接受调解,但就赔偿额度没有达成一致。被告方认为赵淑辉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和治疗费用不合理,认为赵淑辉没有造成伤残的鉴定结论,就不存在给付精神抚慰金的问题,赵淑辉则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法官宣布休庭。
随后,记者在另一份诉状上看到,榆树市第二人民医院又欲起诉赵淑辉,理由是赵淑辉一事经过媒体报道,对该医院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影响了该医院的业务收入,要求赵淑辉公开向该医院道歉,并赔偿该医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万元。据了解,榆树市第二人民医院起诉赵淑辉一案,将在2005年1月中旬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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