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科院2005年中国经济形势预测课题组的相关研究表明,即将来临的个税改革必须关注到以下几点: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目前的政策是列出11个项目为征税所得,各项所得分类纳税,不再汇总纳税,扣除标准也各不相同。
税务专家告诉记者,提案所提到的综合征收其实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据,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收。据介绍,把综合计征和分类计征结合起来,最恰当的方法是把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5个项目列入综合征税,而利息红利、偶然所得等其它所得仍实行分类征税。
起征点:多少最合适?
个税征收标准和每个纳税人的利益紧密相关,调高起征点标准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可是,究竟将起征点调高到多少才最合适呢?围绕这个问题,目前各界并没有一致的看法。
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一个主要功能就是调节功能,即对收入分配状况进行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个人所得税应该遵循“力求保护低收入者,适当照顾中收入者,主要调节高收入者”的原则,它所针对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为数不多的高收入者,而不应影响到公民的基本生活。
诸多专家表示,要提高个税起征点不是靠一个简单的数字就可解决的问题,目前国家各地区的经济水平有一定的差距,决不可采取整齐划一“一刀切”的方法。
税率:缩小档次
时下的个税为9级累进税率制,超出起征点500元内的部分税率为5%,第9级的税率可达45%。
据财政部负责人称,个税改革将简化工薪所得税率档次。税务专家介绍说,个税的征收税率采取的是超额累进的方法,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税率档次其实就是把九级降为七级、六级,甚至更少。
相对于其它国家来说,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级别过多,特别是工资、薪金的适用级别竟达到了9级。专家称,合并其中的部分级别,相对低收入的工薪族将从中受益。
建议:多步到位
如果此次修改案中累进税率级次有变化,纳税额也将随之变化。此次提交的个人所得税修改方案可能是分步实施,第一步仅是提高起征点,第二步才会涉及到累进税率和级别区间范围。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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