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下旬,毕业生即将离校,校园里仍有不少为找工作而忙碌的身影。这个时候,临毕业的五邑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班的小凌(化名)顺利通过体检,成为2004“西部计划”新招募的60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的一员。然而仅过了短短三个多月,小凌就因精神分裂症复发被广西八步某中学“退”了回来。
根据《关于做好2004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工作的通知》(中青电[2004]27号),“健康状况要求”第4点明确指出,“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家族病史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是怎样踏上支教之路的呢?小凌的近况如何?近日,笔者在其同班同学陪同下探访已出院的小凌。
小凌:体检层层过关无人过问精神病史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有所恢复的小凌讲出自己是如何踏上支教之路的。
临近毕业,同学们纷纷确定去向,小凌的工作却还没有着落,“当时看到学校教学楼主楼底张贴出来的招募支教队员的海报时,就决定试试,截止日期最后一天才报名,体检顺利通过,录取公示三天也没人提出异议”,小凌表示自己是完全自愿的。
知道自己不适合支教吗?小凌说,“当时觉得自己能够去”,从报名填报,院系鉴定盖章,到团委审核推荐,市团委上报名单,再到集中体检,录取后学校公示,都没有人就精神病史提出异议。
小凌的情况在学校里是秘密吗?据了解,他在校时就发过病。“虽然第一次生病时只在系里进行募捐,但其他院系的师生知道此事的不在少数”,小凌的另一位同班同学告诉记者,“只能算是半公开的秘密吧”。
医生:若坚持治疗今后可正常工作
小凌大三时第一次发病并住院,从2004年10月31日到11月24日,住院不到一个月就出院了,虽然医生要求再留院观察一段时间,但母亲还是执意让儿子出院了。“医药费大家想办法”,学校方面这样告诉她,没有经济来源的母亲忧心忡忡,见儿子有所好转就提出出院,最终还是用募捐来的钱交了4500多元的医药费。
“鉴于入院治疗后主要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有所恢复,能积极参加各种文娱活动”,虽然要求病人再住院观察一段时间,两次担任小凌主治医师的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傅医生还是同意了家属的出院要求。傅医生同时表示,只要坚持服药,巩固疗效,小凌以后完全可以正常参加工作。
母校团委:自行断药导致再次发病
学校方面态度如何呢?五邑大学团委许书记说,小凌回来后他们就通过团委属下的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校内为他募捐,7000多元的捐款,付了4500元的住院费用后剩下的都交给小凌的母亲,小凌也写了感谢信。住院期间,学校副校长、团委负责人和系党委书记都前往探望, 小凌和母亲也很感激。
谈到“体检关”,许书记称,当时是报名的最后期限,小凌离第一次发病已有一段时间,情况稳定,体检又顺利通过,就没多加考虑,匆忙中出现疏漏。他指出,这次发病主要是小凌没遵医嘱,带去的药物不足。对此,小凌表示出发支教前确实只带了两个月的药量,但他认为此次发病的原因是工作压力太大。
许书记表示,小凌已经是毕业生了,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可能会通过妇联为小凌的母亲找工作。
广西方面:能否获得理赔还很难说
笔者通过小凌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护送小凌回校的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团委陈书记和另一名志愿者小陈,了解小凌在广西的情况。
陈书记则告诉记者,当时小凌主动要求到最偏远的地方去,组织上也有意要将他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于是就把他派到较偏远的某镇中学,“当时确实没什么异常”,直到“十一”长假开始出现发病迹象。
“小凌的情况属于病休治疗,我们并无意终止协议,这样小凌在两年内仍可每月领取600元的生活补贴。”
而《2004年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培训派遣工作的通知》规定,“经费保障”中“保险费”由全国项目办按照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拨付至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按照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的险种和保额,在各省有关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大学生志愿者发放保险及理赔说明,保险起保时间统一为7月19日零时。
对此,陈书记说,南宁项目办已经为小凌购买相关保险,现在正在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但是,如果属于有意隐瞒病情获取资格,小凌能否获得理赔还很难说。
小凌之母:暂时不会离开江门
小凌的母亲在小凌第一次发病时即从四川来到江门,今年6月份起在某大型超市做清洁工,月收入500多元。现在,她只能一心照顾小凌起居,母子住在打工同乡的出租屋里,这段时间她只能借钱度日,而出院后小凌每个月的药费至少要500多元。“因为小凌读书,家里已经欠下8000多元的债,现在小凌还欠学校学费和助学贷款。现在家里只有他爸爸在老家,回到农村更不利孩子治病啊”,她表示暂时不会离开江门。(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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