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风风火火来抢险,一方慌慌忙忙把门关
爆炸现场将消防官兵拒之门外
记者 何中有 文/图
今报焦作讯 昨天上午9时55分左右,焦作市化电集团宇阳分公司发生爆炸事故。让人不解的是,随后赶来救火的消防官兵和监测空气质量的环保人员,竟被该公司工作人员挡在厂门外。
上午10时许,记者接到报料称,主要生产烧碱和聚氯乙稀的焦作市化电集团宇阳分公司院内发出剧烈爆炸声。10时10分,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看到2台消防车正等候在公司门外。门口还停着一辆挂警牌的长安面包车。
“不是火已经救了,而是压根就没有让我们进去!”据消防车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防员介绍,他们是在9时59分49秒接到群众报警的,但等10余名官兵和2台消防车赶来时,“门卫说,厂里面有自己的消防设施,不让我们进厂。” “这还是我们第一次被拒之门外呢!如果不及时灭火,出现更大伤亡怎么办?”
记者看到,随后赶到的焦作市环保局的有关监测人员,也被阻挡在门外。
10点30分左右,厂区内一辆救护车从爆炸方向向门口驶来,又从远处另一个大门驶出。随后,几个身背“灭火罐”之类东西的工作人员,从远处走来。
经过几番交涉,10点35分,厂区工作人员最终允许部分消防官兵、环保局监测人员和记者进入厂区。在公司指认的爆炸现场,记者看到,现场基本上已处理完毕,工作人员正在维修几根爆裂的管道。管道附近的地面上有大量积水及一些爆炸碎片。
现场技术人员分析说,爆炸的原因,很可能是由于管道中氯气的含量过高所致。“氯气含量过高引起的化学反应,产生了高温、高压,管道承受不住,随后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火星引燃了管道中的乙炔,从而引起大火。”
该公司一负责人说,这些管道是今年9月份开始试运营的,在管道的设置上可能有不合理的地方。此次爆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他说: “门卫之所以阻止消防官兵进厂区救火,可能因为当时厂区的工作人员已经把火扑灭,认为不再需要消防官兵灭火了吧!”
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消防科、消防支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四、五款的规定,“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处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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