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叶 祯 通讯员 潘 裕
本报讯 一名17岁的农村青年,为了几百元“报酬”帮人打架,却捅死了人,结果自己也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
百元酬劳替人杀人
武鸣县的黄林波(化名)于2002年7月来到南宁打工。2003年3月的一天,黄林波在朋友李洪的介绍下,跟一个自称为老马的人去吃晚饭。老马要黄林波找人去打人,答应给其300元钱作为酬谢。3月20日,老马带黄林波、赵强、陆海华3人到南宁市交易场附近,购买了4把不锈钢水果刀。他们3人随着老马来到南宁火车站货场,等待目标出现。老马告诉他们,有个从四川来南宁几天的喻老板,天天以低价收购鸭肠,然后由两个工仔送到火车站托运回四川,现在要跟踪盯梢这两个工仔,狠打他们一顿,以便教训那个四川老板。
在老马的指点下,黄林波等人跟踪从货场出来的两个青年。看见那两人坐上了往江南方向的公共汽车,老马急忙打了一辆“的士”,招呼黄林波等人上车。当天下午6时许,在南宁市南建路肉禽蛋批发市场大门,那两名青年站在一摊点前吃甘蔗。老马一行搭乘的“的士”驶过这里,黄林波等3人下车后,老马在车里催促他们:“就是他们!快!快动手!”黄林波、赵强、陆海华3人迅速包抄过去。其中一青年急忙把甘蔗扔向黄林波之后,跑开了。黄林波等3人团团围住那个没能跑开的青年,一阵拳打脚踢。扭打中,黄林波等3人抽出身上携带的不锈钢水果刀,往那青年身上猛刺。赵强一刀就刺入了那青年的胸口。之后,黄林波等3人立即跑出市场大门,搭上老马雇请的“的士”逃离现场。
那名被刺的青年就是喻老板的工仔喻文。喻老板闻讯赶来,立即将喻文送往市二医院。当晚,经医院抢救无效,喻文死亡。老马一行乘“的士”到北宁街某饭店。老马责怪黄林波等人,说要是那青年死了,事情就闹大了,公安局会来抓人的。一番争执后,老马掏出500元钱交给他们后迅速离去。
行凶恶徒终尝苦果
2004年2月11日晚,黄林波等3人在南宁市中山路一家饭店里吃饭时,几名警察迅速包围了他们,将他们带回兴宁派出所。经审讯,黄林波等人交代了作案经过。但是,当警察讯问老马的真实身份时,他们却没有一人能回答清楚。他们说平时只知道叫他“老马”,是邕宁县人,但不知其姓名及住址。
次日,黄林波、赵强、陆海华3人被刑事拘留。经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黄林波等3人于3月12日被执行逮捕。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10日作出宣判:判处被告赵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黄林波有期徒刑15年;判处被告人陆海华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