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五日电(记者齐彬李静)广受关注的中国公务员法草案今天首次提请审议,公务员制度在中国推行十年多来,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九九三年八月,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并明确中共机关和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参照试行。十年多来,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取得了九个方面的主要成效:
——公务员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暂行条例颁布后,国务院又先后制定了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工资改革方案等配套文件,人事部制定了公务员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二十二个配套规章及办法,形成了成龙配套的公务员法规规章体系。
——凡进必考机制基本建立。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是公务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传统的机关进人方式的重大改革。这些年来,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拔了一大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
——考核机制运行良好。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四年来,各级行政机关每年都有九成八以上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一九九六至一九九八年共有四千多名公务员因考核不称职受到降职等处理。
——竞争上岗制度逐步推开。从一九九九年到去年底,内地政府机关共有四十二万个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去年竞争上岗人数占到了同年晋升人数的六成。从一九九八年机构改革开始,国务院有三十多个部门的近二千个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
——轮岗、回避初见成效。从一九九六年到二00三年底,全国共有九十多万公务员进行了轮岗,有三万余人进行了任职回避。轮岗、回避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
——出口初步畅通。从一九九六年到去年底,全国共有一万六千多名公务员被辞退,有三万人辞职。实践证明,辞职辞退制度的推行,打破了机关工作的“铁饭碗”,改变了“能进不能出”的局面,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一九九四年以来,全国开展各类公务员培训超过两千万人次。近年来,每年大约有二百三十多万人次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公务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作能力得到提升,保证了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
——奖惩制度发挥有效作用。从一九九六年到二00三年,有四百多名公务员获国务院授予的荣誉称号。一九九八年以来,七万八千人受到各种行政处分。这为保证公务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公务员权益保障机制开始建立。据不完全统计,申诉制度实施以来,由各级人事部门受理的公务员申诉三百余件,其中撤销或者建议撤销原处理决定的占两成,使不公正的人事处理得到及时纠正,维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务员制度的健康运行。
有关人士指出,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不仅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对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也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给社会生活带了深刻影响,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化的人事管理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是一项成功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