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合法化”不合情理
徐林林
据媒体披露,我国每年有将近6000亿元的资金流向国外及港澳地区的赌场和赛马场。为此,一些学者叹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正视现实”,并通过法律设计逐步使赌博合法化。学者们之所以如此大声疾呼,无非是希望“肥水不流外人田”。6000个亿啊,光税收就顶得上好几个省一年的财政收入。然而,事情真有学者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吗?
首先从赌客结构分析,“赌博合法化”并无多大吸引力。现如今,能在境外赌场一掷千金的,大多是腰缠万贯的企业老板和一些贪赃枉法的政府官员。从媒体报道的大量事实来看,在豪赌方面贪官似乎更胜老板一筹。试想,如果赌博合法化了,由企业经营、政府监管,哪个贪官还会送肉上砧板,让纪委逮个正着如何交代得清?赌场没有贪官这支“生力军”,收入不大打折扣才怪。至于那些专业赌客,往往是和黑恶势力勾结在一起,一旦扫黑除恶风声较紧,谁还敢去赌场显山露水?
其次,从社会学层面分析,赌博合法化将滋生不稳定因素。赌博合法化势必导致更多的人沉溺其中,并因此造成严重的家庭矛盾和社会治安问题。赌博带有浓重的投机色彩,一旦“手气不好”,接连失利,将使赌客捶胸顿足,心有不甘。在这种心理状况下,极易诱发抢劫、偷盗、贪污等违法行为。目前在一些地下六合彩泛滥的地区,曾一度出现农民无心种地,干部上班“买码”的局面,给人们工作、生产和生活造成的影响难以估量。
最后,从国外相关情况分析,赌博合法化是内外有别的。在中国周边地区,一张庞大的赌博网每年正将巨额资金如抽水机般从中国抽走。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大设赌场的众多国家却严禁本国公民参赌,个中原因明眼人一看便知。
综上所述,赌博合法化是一个不合中国国情的伪命题,绝对不可轻而信之,更不能作为改革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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