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昨天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开始首次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就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作了说明。
进入《百姓论坛》发表评论 12月17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当日明确表示,“这部法律草案的适用范围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本月23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全国人大就反分裂国家法启动立法程序,完全是为遏制“台独”势力的分裂活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和亚太地区的稳定和繁荣。
昨天,吴邦国委员长主持全体会议。首次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还包括公证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等。
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的议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议案,中国和阿联酋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议案。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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