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7)日,省纪委发出《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预防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严禁在中央、省涉农收费政策和项目、标准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收费和摊派。对违反规定搞强行集资、变相摊派的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省农村取得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可喜局面,但影响农村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年关岁末是涉农负担案(事)件易发多发时期,各地能否做好预防涉农负担案(事)件工作,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认真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坚决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政策和各项制度规定,令行禁止、规范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要紧紧围绕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预警预防和信息分析工作,严防涉农负担案件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配合涉农部门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抓好预防和日常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要严格按照涉农负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顶风违纪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一起,最大限度地控制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到目前为止,我省已连续24个月没有发生一起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本报记者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