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打破领导职务终身制,推动干部的岗位交流,形成领导干部正常的退出机制,无锡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审议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市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
据悉,此次无锡市适用任期制的市管干部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工作部门或机构的领导成员;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常委、市(县)区纪委副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成员和市(县)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市管干部任期制后,无锡将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主要特点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机制,完善健全以任期制为核心,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试用期制、辞职辞退制等综合配套的党政干部更替机制,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良性循环的进出机制。据无锡市委相关文件规定,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每届任期均为5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是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任职年限不得超过10年。担任县处级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级上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限,累计不得超过15年。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将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任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下一级组织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江锡民 唐传虎 来源:新华日报)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