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消息:经对生产企业和市面销售的植物油进行抽检发现,有近一成的植物油不合格,过氧化值超标是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这是卫生部27日通报的2004年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抽检结果显示:过氧化值超标是造成植物油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在52份不合格植物油中有19份样品的过氧化值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6.5%;16份样品的浸出油溶剂残留量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0.8%;11份样品的酸价指标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1.2%。检查中还发现12份植物油的标签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3.1%。
本次共抽检了北京、天津、吉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金龙鱼大豆色拉油(900毫升/瓶,生产日期为2004年4月24日)酸价不符合国家标准;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1.8升/桶,生产日期为2003年11月26日)酸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金象大豆色拉油(5升/桶,生产日期为2003年12月15日)酸价不符合国家标准。据了解,色拉油的酸价国际是小于等于0.3,如果酸价超标,就意味着油开始腐败变质,并出现老百姓所熟悉的哈喇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