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 交宣)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9月份以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已通过邮局邮寄了3万多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仅有45%左右能准确投递到车主,50%多的车主无法收到交通违法处理文书,可能被加处罚款或扣分。对此,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广大车主,尽快办理有效通信地址确认手续。
一半多车主收不到处理文书
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为了方便广大车主及时了解车辆违法信息,从9月份开始通过邮寄方式将非现场处理法律文书送达给车主。今年3月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告知车主前往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于今年7月正式发布了变更通告。但目前仍有相当多车主的住所地址或联系方式没有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导致这部分车主无法收到交通违法处理文书。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从9月份开始通过邮寄方式进行送达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已通过邮局邮寄了3万多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仅有45%左右能准确投递到车主,投递的准确率较低,仍有50%多的车主无法收到交通违法处理文书,由此可以估计仍有50%的车主的住所地址或联系方式已变更但没有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交警呼吁尽快办理地址确认
该负责人还强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该负责人强调,如果公告送达生效后,车主仍未按时接受处罚的,逾期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除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外,对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一次被记12分。记满12分的要参加7日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学习,并接受考试。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12分,拒不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又讯 (记者 何雪华)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针对最近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个案增多,继成立追逃小分队和奖励举报交通肇事线索之后,广州公安交警近期又出新招,交警与刑警联手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特别是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以及追逃工作力度。这也是全省首创交警与刑警联手追捕肇事逃逸者。
变更备案手续办理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含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车主应及时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填写《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或《变更备案申请表》,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分所(含两区两市车管分所)或者交通警察大队、区公安分局交通科、市内各大邮政局办理有关手续,有关表格可到上述地点领取,或从广州金盾网下载,也可通过邮寄、传真(020-83115430)等方式向车辆管理所备案。如有疑问,请登陆广州金盾网查阅《关于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联系方式变更登记的通告》或致电(020)83115303、83115328咨询。
不按时缴纳罚款将会导致严重处罚
逾期将会导致的处罚(以200元/宗为例,每天加处3%,每月以30天计算)
逾期时间 1天 1个月 2个月 超过3个月
加处罚款 6元 180元 360元 (以此类推) 除罚款外,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