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谭 唐 姚 菲
通讯员 廖 静 龙 泳
南宁市2005年度机动车和驾驶人检审验工作将于明年1月4日至12月31日进行。
在昨日上午召开的2005年度机动车和驾驶人检验工作情况通报会上,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通报了南宁市2005年度机动车和驾驶人检审验工作相关新规定。据悉,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新一年度的机动车和驾驶人检审验也有了相应的变化。
车辆检验要看“年龄”
“高龄”车辆半年一检
今后,根据各机动车入户的年限(自机动车注册登记之日起算)不同,规定接受检验的期限也将有所差别,“高龄”车必须每半年就检验一次。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按照规定,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凡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此外,车管所各检验站要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驾驶证未到有效期
司机不用参加审验
对于参加2005年机动车驾驶人审验人员的标准也有变化。凡是机动车驾驶证在2005年达到有效期满,需要进行换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都必须参加审验。而那些没有达到有效期满的驾驶人,则不再参加审验。
本次审验的内容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记分、身体检查,以及年龄等方面的情况。对那些年龄在60和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在身体检查和准驾车型方面做出了细致的规定。
1、驾车日久少有违法 换发长期有效证件
按照规定,那些交通违法行为少的老司机们一旦符合条件,将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简称记分)周期为12个月。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应当在20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
(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的10日内参加科目三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4)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花甲老人若想开车 身体检查每年必行
新的规定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年龄限制准驾车型 各类标准更加明细
和以往的标准相比,这次修改之后的审验规定对老年人的准驾车型有了更加详细的
区分。
(1)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C2)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达到70周岁的,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F)的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①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②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N)或者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轮式自行机械车(M)车型的。
4、年检之前保养爱车 符合标准保证合格
另外,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站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有凿改、挖补痕迹或者擅自另外打刻的,将滞留该机动车,并按规定调查和移交相关部门。
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站民警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在检验合格标志背面签注车辆号牌号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并加盖证件专用章和检验业务专用章。同时,收存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此外,车管部门提醒有车单位和车主,机动车除了按时参加年检外,还请务必提前对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使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和噪声音量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保证审验合格。
多个地点分工检验
各类车辆“对号入座”
南宁市车管部门此次共安排了江北、江南、狮山等14个检验点,各个检验点所检验的机动车类型有所不同,请司机朋友在参加审验之前看清楚自己应该前往的检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