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卫生部日前通报2004年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不合格率为9.1%。其中金龙鱼大豆色拉油、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金象大豆色拉油,酸价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
经对生产企业和市售的574份植物油的酸价、过氧化值、浸出油溶剂残留量等卫生安全指标进行抽检和检查食品标志,依据国家制定的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判定,结果522份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0.9%。
根据2004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卫生部组织北京、天津、吉林、山西、安徽等13个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企业和市售的植物油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抽检结果显示,过氧化值指标不合格是造成植物油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
其中,金龙鱼大豆色拉油(900毫升/瓶,生产日期为2004年4月24日)酸价不符合国家标准;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1.8升/桶,生产日期为2003年11月26日)酸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金象大豆色拉油(5升/桶,生产日期为2003年12月15日)酸价不符合国家标准。据了解,色拉油的酸价国标是小于等于0.3,如果酸价超标,就意味着油开始腐败变质,并出现老百姓所熟悉的哈喇味。
最新消息:卫生部下令收回不合格植物油
在卫生监督抽检发现近一成植物油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后,卫生部近日下令:仍在市场流通的及被消费者购买的不合格植物油,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责令生产单位予以公告收回。这其中包括金龙鱼、金象和福临门。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