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杭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专程派员来到西湖公安分局小和山高教园区派出所,为遭到无理投诉的民警陈顺愉发放杭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第一号督察正名书。
11月19日19时许,杭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接到投诉人郑某的反映:小和山高教园区派出所民警陈顺愉晚上上班时间饮酒,并酒后驾驶警车离开派出所。接到举报后,警务督察处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投诉人郑某的父亲于11月17日下午5时,在小和山某高校门口设摊卖点心时,因争抢地盘,与隔壁摊主发生争吵,并纠集他人打伤了对方。小和山高教园区派出所管辖民警陈顺愉接到报警后,前往处理,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派出所。当天下午5时,在学校读书的17岁少年郑某,放学回家听说父亲被抓走,他二话没说放下书包就直奔派出所。他对着正在处理的民警陈顺愉喊叫处理不公。陈警官耐心地劝说,并告知,如果处理不服,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当陈警官在派出所食堂吃完晚饭开着警车去分局批材料时,郑某为了阻挠父亲不受治安处罚,他记下了陈顺愉的警号和警车号牌,打了110报警电话,称小和山高教园区派出所民警陈顺愉上班时间饮酒,并开着警车离开派出所。
杭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的举报电话后,非常重视,当即告知陈顺愉马上返回单位接受调查。经督察人员对陈顺愉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其的酒精含量为零,事实说明郑某反映民警陈顺愉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车的情况系无理投诉。督察人员即将郑某带回市公安局。经过教育,郑某道出了谎报案情的目的。因郑某是一名未成年人,又是在校学生,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后由家长带回。
(通讯员章官翔蔡明记者陈昌旭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