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10年了,他欠了我们400多万元,我们400多工友满哪儿找他。总算在沈阳被我们堵着了。”
昨日上午8时左右,在浑南开发区一处工地的搭建房中,10余名农民工代表,堵住在沈躲风的包工头倪某说:如果不给工钱就不放你。
工人代表“软禁”“二包”
据民工代表讲,他们大部分来自外省,是1993年底进入大连开发区五环电子大厦工地干活的,断断续续只拿到一部分生活费。现在大厦成了半截子工程,并在追缴款中被法院查封,可农民工的工钱没有拿到。
据称,他们共400多人,其中木工组60多名工人和钢筋组的70多名工人,这两个组各有一个工头,是三包。这两个三包又受雇于江都二建工程处主任,也就是二包倪某。
包工头:打死我也没钱
“你们就是要我命,我也没钱还!现在开发商还欠我钱呢!你们要想解决这事,干脆到法院告我算了,干吗软禁我?”二包倪某喊道。
“拿钱就放你!”农民工们坚定地说。
……
在这个工地的搭建房中,农民工代表与包工头,算起了陈年旧账,就什么时候还钱等问题双方争论不休。在他们争论中记者发现,农民工们就认准了一个理:干活了得给工钱。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屋子里的10余个农民工变得很无奈,有的站在外面冻得紧抱双臂。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三包和二包之间并没有相应的合同,二包一个月一个月地往后推,三包对工人也就往后推。工人们却不知事情的真相。
不能这样讨要工资
沈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像这种矛盾是长时间积累起来的,包工头对此应负有民事责任。工人的工资应该按月发放,如果施工方出现了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工人应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这位工作人员称,“我们同情农民工的遭遇,但殊不知,讨要工钱行为过激、选择极端方式,必然会扰乱社会治安。农民工应该依据《劳动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记者同时从公安机关了解到,任何因拖欠工资的工人或雇员索要工资时,不得有妨碍社会治安、社会文明的行为。否则公安机关有权对妨碍社会治安或社会文明的行为进行处理。
时代商报记者周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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