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气温骤降,天空下着小雨。在奉化市人民法院的一个审判庭内,年仅20岁出头的小董站在了被告席上,状告他的是两位老人,大家都神情悲伤。原本,这两位老人应该是他的岳父岳母的,但是两个月前的一个意外事件,完全改变了这一切。
小董是奉化肖田镇人,今年10月15日早上,小董和他的女朋友雪儿(化名) 来到奉化江上的一座桥上约会,两人坐到了桥的栏杆上说说笑笑,岂料,一不小心雪儿突然失去重心,掉入江中。
雪儿不会游泳,小董赶忙跳入江中,但他也不识水性,只知道死死抱着自己的女友,并挣扎着想靠岸。这时,附近也没有旁人。时间长了,小董无法支持,意识渐渐模糊。
后来,小董被行人救起,雪儿虽被110救起送往医院,但已无法救醒。
据小董说,当时是自己开了个玩笑,“说她的背影蛮好看,但前面看就不怎么样。”雪儿有些不乐意,和小董打闹起来,几个小动作让雪儿失去了重心,这才掉了下去。
事情发生后,双方都陷入了极度的悲伤之中,小董的姐姐告诉记者,雪儿死后,小董好几天躺着不出门,因为弟弟和那女孩感情很好,两人都快结婚了。
雪儿父母认为,要不是小董和女儿在桥上打闹,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小董应该为女儿的死承担责任。于是,到法院起诉,要求小董支付7万多元的死亡补偿金。
庭审没有宣判。昨天下午,记者从小董的姐姐那儿得知,两位老人有意撤诉,双方已经谈好了,由小董再给老人支付一万八千元,此前,小董已支付了1万多元丧葬费。
但这一说法没有得到此案主审法官的证实,负责此案的奉化法院法官张某表示,目前还没有最后结果。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振华律师认为,此案中,双方都在实施一种共同危险行为,那么都应该分担责任。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也认为,被告需不需要承担责任,要看他有没有过错,从此案看,坐到栏杆上本身是危险的,但双方都没有意识到这点,因此双方都有责任。但是戴律师认为,事发后,被告已经支付了1万多元的丧葬费,“有这样的补偿,也差不多了。”
(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黄新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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