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由20%变成30%追踪
早报讯(记者吴语)由于对公摊面积有争议,厦门大学城众多业主与厦门市万亨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万亨)之间官司迭出。开发商将业主赵某告上法庭,要求补交面积误差款,得到法院支持。12月27日,万亨就同样争议与大学城百多名业主对簿公堂。而就在昨日,业主赵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向中院提出上诉。
赵某认为,一审法院对相关事实认定错误。“我一直对测绘结果有异议,只是由于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尚未对测绘结果作出最终审核确认登记,即未为我办理产权证,导致我无法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异议。”赵某称,一审法院认为“产权登记部门只对测绘结果作形式审查”,是于法无据的,“不能以未经合法程序的测绘结果作为产权登记面积的依据”。而双方签订的合同目前仍然在履行中,万亨却不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造成合同纠纷。原审法院在未理清合同条款执行先后次序的情况下,作出要求赵某立即支付面积误差款与法不符。
案件回放
7月22日,开发商万亨房地产公司将业主赵某告上了法庭。万亨称,赵某购买两套商品房,双方签订了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房款、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等。合同签订后,万亨于2003年2月21日将两套商品房交付赵某使用。
经省第一测绘分院测绘,两套商品房面积均比合同约定面积多出2.02平方米,面积误差各为7.18%,该测绘结果已得到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的确认。万亨多次通知赵某处理面积差异事宜,但赵某未向万亨主张退房,亦未与万亨据实结算房款,故万亨将赵某告上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面积误差款1384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