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王忠英躺在省人民医院的病床上有气无力地呻吟着,46岁的她原本身体壮实,如今却因为患上恶性淋巴肿瘤,也就是淋巴癌而不得不整日卧床休息。她一度想一死了之,又因为家庭的温暖而决心让自己的生命延续。然而,她患病前所在的单位——江宁湖熟板鸭厂却不愿承担一分钱医疗费,理由很简单:尽管她在单位干了17年,但她只是一个临时工。
17年临时工1988年,王忠英经人介绍进入江宁湖熟板鸭厂做清洁工。每月的工资为30元,这对于之前在家务农的王忠英来说算是“高收入”。2000年,王忠英从清洁工转为在食堂打杂,工资也提升到400元/月。2003年,湖熟板鸭厂被江宁金箔集团收购,王忠英交2000元入职工股,与单位签署三年合同。进厂时,王忠英认为自己能进企业工作已经很不错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要与企业签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而企业也从未与王忠英提过签合同,王忠英一干就是17年。在此期间,女儿嫁人,儿子上大学,一系列喜事让王忠英的工作劲头更足,她想着自己再干几年,等儿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时,自己就可以带孙子享清福。王忠英对未来充满期待,对生命充满期待。然而在此时,老天却和身体一直健康的她开了一个大玩笑。
癌症拖垮幸福家庭2003年7月,王忠英感到脖子上长了一个小肉瘤。起初并不在意的她渐渐感到身上没劲,经常头昏。9月,王忠英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肿瘤医院检查,结果好似晴天霹雳般让全家人不知所措:王忠英的肿瘤是恶性的,她患了淋巴癌。王忠英自此离开板鸭厂。家人起先向王忠英隐瞒了病情,但病友一次无意的聊天让王忠英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心灰意冷的她几次欲寻短见,都是家人及时发现制止。在丈夫、女儿、女婿以及远在南通上大学的儿子的亲情呼唤下,王忠英痛哭一场,下决心为亲人活下去。但现实是无情的。王忠英的丈夫张富洪原先在家种6亩地,如今为了照顾妻子,只得将3亩地交给别人承包,自己只能种3亩,因为家中90岁老母还等着他服侍。上有老、下有小的日子让张富洪举步维艰,最难的还是钱。得病后的一年多,王忠英记不清自己做了多少次化疗和检查,医药费已花去8万多元。自家的一万元积蓄掏空不说,亲戚朋友处又借了7万元。不仅是王忠英自己家,连许多亲戚朋友家也被王忠英的病拖得奄奄一息。如今王忠英每月的治疗费需要四千元,还是保守治疗,而王忠英全家,包括女儿、女婿的工资以及张富洪的收入,满打满算也只有2000元。值得一提的是,王忠英之子在南通工学院里每年都能拿到最高奖学金,学费已基本自理,但生活费仍需家里供应。
单位烦不了临时工王忠英入院后,丈夫张富洪要求湖熟板鸭厂报销一部分医疗费,但厂长称自己做不了主,需要向上级请示。张富洪又找到上级金东海食品公司,答复是要向上级金箔集团请示,最终的请示结果为:王忠英为临时工,不能报销。之前王忠英已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什么仍然认定其为临时工呢?王忠英告诉记者,当时板鸭厂被收购时,上面要求职工必须交2000元入股,否则一律回家。她在入股后并未看到合同,合同内容全部由厂长在大会上宣读,合同内容中没有任何关于交保险的事宜,只是将每月的工资由400元提升至450元。她根本不知道,这份内部劳动合同究竟有哪些条款。在要求报销医疗费未果后,王忠英又要求退股,同样被单位拒绝。记者于近日联系了金东海公司总经理李某,她告诉记者,由于王忠英在离开公司时没有打招呼,因此公司已与王忠英解除劳动合同,她目前已不是公司员工,公司当然不能为其报销医疗费。而张富洪告诉记者,王忠英得病初期,他到厂里交过病假条,并非没打招呼。万般无奈之下,王忠英向本报法援热线求助。
律师视点不论王忠英如今是否还是板鸭厂的职工,她在厂内干了17年是不争的事实,已在厂内干了20年,如今仍然在职的副厂长马贵荣愿为王忠英作证。那么,当了17年临时工的王忠英是否有权要求单位报销医疗费呢?江苏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建新表示,王忠英完全可以要求单位报销医疗费,按照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即使没有签合同,只要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就应为职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也在其内。王忠英为企业干了17年,但企业并未给她交纳一分钱保险,责任全部在企业。按照江苏省的相关劳动法规,如果王忠英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报销医疗费,法院应支持她的诉讼请求。金陵晚报记者洪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