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医药广告的内容令人震惊:肺癌的治愈率竟然高达93.72%,最低的也达75%。据一些医生介绍:这些虚假广告大多针对血液病、癌症和肿瘤病患者进行散发,内容严重失实,而且还扰乱了医院正常的治疗方案。因此,这些非法的出版物对医院和病人来说,都有很大的危害性。(12月28日《郑州晚报》
然而,即便发布虚假的医药广告为法律明令禁止,但由于包括医院在内的社会组织和公众不知道该由政府哪个部门管,所以只能任凭这种极富欺骗性的坑害行为大行其道。那么,错又在何处呢?笔者认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理应对社会问题高度敏感,像虚假医药广告泛滥的现象,政府早就应当发现并采取措施予以打击。
政府存在于社会之中,不应当对发生于社会之中的问题毫不知情,更不能对各种存在并处于演变过程之中的社会问题无动于衷。依据法律实施社会管理,纠正违法行为,铲除罪恶现象,维护法制秩序,确保社会在安定、文明、和谐的环境中发展,这本来就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政府不但要拥有正确处理各种社会问题的能力,也必须拥有发现问题,作出快速反应的水平。
像在虚假的医药广告开始在医院中出现之后,作为广告主管机关的工商部门与作为药品主管单位的药监督局,以及卫生行政机关应该马上进行协商,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工作上的布署,然后开展联合的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争取以最有力的措施、最高的效率解决这一问题。显而易见,这才是政府对社会问题反应灵敏,而且政府工作高效优质的表现。
要保证政府对社会问题的快速反应水平,首先,政府应当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此同时,更应当以强化追究责任的方法,通过立法,确保政府工作对社会的负责。其次,政府应当建立畅通的信息吸收与获取机制,不但要敞开大门,让群众积极反映,也应该主动的以调查研究,排查摸底等方式,及时的获取社会动态信息。最后,为保证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与有效性,政府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协调与合作,在各自法定职责的范围之内进行统一的联合布署。只有这样,政府对社会问题的高度敏感才能表现在实际工作中,才能及时处理各种社会问题。
对社会问题高度敏感,是政府负责任的表现。如果政府对社会问题不闻不问,也不采取措施,那势必会放任违法犯罪行为,进而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在一个法治与文明的社会之中,政府首先要做到的必须是保持对社会问题的高度敏感。(稿源:红网)(作者:方浩)(编辑: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