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改革和可持续发展 四川新闻网-四川工人日报讯
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是一项以经济持续发展为任务,以社会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新发展观。国际经验表明,没有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也就没有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
一、实现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现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需要具备许多条件,就我国当前情况而言,最重要的条件是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的可持续性和运行机制的逐步优化。
1、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是整个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子系统。
其与可持续发展的其他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和互补的。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改善社会投资环境,有利于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和社会安定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又有助于调节经济资源的配置,尤其对资源存量结构的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比如,没有社会保障及其可持续发展,就难以对企业实行破产、兼并和重组,难以进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2、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的可持续性。
社会保障的实质是物质保障,而基金是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所以基金来源问题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问题。目前制约我国社保基金来源可持续性因素很多,主要有:(1)社会保障支出越来越大,基金积累和支出速度已经超过了经济发展速度,尤其是随着老年人口迅猛增加,养老、医疗保障支出大幅度攀升,国家和企业都感到不堪负担。(2)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参加社保基金统筹企业和个人不多,基金来源渠道不畅。(3)监督———制衡机制不健全,基金挤占、挪用问题严重。社保基金被挤占、挪用,造成了部分社保基金的流失或使基金处于高风险状态。
3、良性运行机制。
良性运行机制是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1)完善的法律体系。社会保障也是一种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保障很难成功实施,而我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和法规很少,制约了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2)统一的管理机构是社会保障持续协调发展的组织保证,也是社会保障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机构,对于促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我国目前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管理机构过于分散,政策不统一,不利于社会保障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3)形成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运营的良性循环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我国实现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步伐。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有关社会保障或含有社会保障内容的法律法规,但尚未形成体系,且修改变动频繁,缺乏权威性。因此,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深入,应该尽快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为社会保障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工资替代率普遍较高,多数地方达到了80——90%,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养老的工资替代率为40——60%。为此,许多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统筹费达职工工资总额的25%左右,有的甚至高达30%,随着社会保险项目(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增加,统筹费用将继续增大,企业不堪负担。长此下去,必将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工资替代率普遍较高,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养老保险层次过少,国家和企业承担了主要的养老保险责任,而家庭保障和商业保险则注意不够,实际上养老保险(包括医疗和失业保险)应当分为国家、企业、家庭和商业四个层次,在我国家庭保障仍将是我国社会保障的基础工程之一,理应大力倡导,充分发挥家庭在社会保障中的独特作用,商业保险尽管以盈利为目的,然而它客观上对社会保障能够起到补充作用,应当支持其发展。
3、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
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依靠的是行政手段,企业拖欠和拒交问题严重,征收十分困难,存在社会保障费入不敷出的情况。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实行“费”改税。一般说来,依法征收社会保障税比依靠行政手段统筹社保基金更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普遍性。
4、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是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不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协调机制,严重地阻碍了保障事业健康和协调发展。因此,应该尽快地建立起具有权威性的统一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社会保障重大事宜。同时,还要成立社会保障监督机构,建立与健全监督机制,主要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严禁社保资金挪作他用,甚至流失,确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为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5、把社会保障的诸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
社会保障内容丰富,不仅包括社会保险,而且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互助、社会优抚、社会个人储蓄性保险等形式。在建立和健全保障事业过程中,我国对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关注较多,投入较大,而对其他项目的社会保障却重视不够,有的甚至被完全忽视,这严重地制约了社会保障协调和持续地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们在完善社会保险诸项目的同时,应当特别注意发展社会互助、社会救助功能,保障社会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不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而且残有所助,贫有所扶,从而充分地发挥社会保障“安全网”的作用。
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