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宿州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团伙案———李庆光、甘新民、刘怀齐等13人抢劫、强奸、轮奸、故意伤害、盗窃、销赃、暴动越狱案,由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砀山县法院公开宣判。李庆光、甘新民、刘怀齐、闫允明、赵怀礼、李建设、钟道东等7名罪犯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除钟道东缓期二年执行外,其余6人分别被决定执行死刑。同时7名罪犯还分别被处罚人民币20万至5万元不等。祝宝宽、李安庆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邵甲传、宋德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赵彬、周庆明分别被判
处有期徒刑6年、4年。
宿州市中院的判决书长达40多页。法院审理查明,罪犯李庆光、甘新民、刘怀齐等13人,分别是河南省永城市、安徽省砀山县、萧县等乡镇的农民,年龄均在28岁至41岁之间。自2000年至2003年间,在光天化日之下,相互勾结、时分时合抢劫、盗窃、强奸、轮奸妇女等近百起。其中,李庆光伙同他人拦路入室抢劫34起,强奸、轮奸妇女8人,盗窃37起;甘新民伙同他人抢劫32起,强奸、轮奸妇女5人,盗窃23起;刘怀齐伙同他人抢劫作案24起,盗窃23起,轮奸妇女1人;闫允民伙同他人抢劫17起,盗窃21起,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各一人。李庆光、甘新民、刘怀齐3人还在他人4000元的雇佣下,持刀、砖头等凶器窜至江苏丰县徐某家将徐某打死。罪犯祝宝宽2003年5月29日因涉嫌犯有抢劫罪被羁押在砀山县看守所7号监舍。同年7月下旬,祝多次与同监人员密谋欲借放风之机挟持管教民警作为人质达到暴动越狱的目的,后在实施时被民警当场制止。
据宿州市中院院长周榕介绍,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所犯案件多,作案手段毒辣,后果十分严重,因此民愤特别大,此次判决,是为安徽省砀山县、萧县、河南永城市、夏邑县、江苏丰县等一带摘去了一个大毒瘤。 (杨海 成伍 本报记者 雷强)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请进入《法制经纬》论坛和大家一起讨论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