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防工程及普通地下室相关管理办法明起实行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北京市的地下空间将禁止开办商品批发市场,地下商场也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市政府法制办昨天透露,《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明天起施行。
据市人防办最新统计数字,北京市现有地下空间工程27978处,总使用面积2000多万平方米(不含中央单位和军队的地下空间工程),但目前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通过的《办法》规定: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产权人、管理单位应当保证符合防火、卫生等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安全不存在危险构件;具有上下水、卫生间、用电设施、通风良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等6个条件。
《办法》还明确禁止利用地下空间开办商品批发市场,并要求地下商场也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安全出口不得采用卷帘门。
《办法》规定,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期间,不得投入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地下空间内所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为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有人时不得上锁。
地下空间的产权人、管理单位违反规定,未能保证地下空间符合利用条件的,对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由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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