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黄珊 通讯员朱赞峰)恋爱走到尽头以分手收场是常事,在穗打工的贵州女子李某琴却心怀怨愤,一心要向前男友刘鹏(化名)索要“青春损失”5万元,并找来壮汉帮忙勒索。记者昨日从海珠区法院获悉,该女子将因此付出了坐牢一年半的代价。
约前男友吃饭设套勒索
从贵州来穗谋生的李某琴在广州与刘鹏相交,后来两人分手,但李某琴对这段两年多的恋情一直心怀不甘。2003年12月10日中午12时许,李某琴致电刘鹏,请他到海珠区东晓南路的顺×酒楼吃顿饭。刘鹏哪知是前女友设下的“鸿门宴”,想也没想就应邀前往。到了饭店,旧情人相对无言。不久,只见李某琴起身到外面打了个电话,包厢里“噌噌”窜进来3名人高马大的男子。
这群人一上来就对刘鹏吆五喝六:“李某琴跟你拍拖两年多,现在你说甩就把人甩了,赔人家5万元青春损失费,不过分吧?”见刘鹏不敢做声,这帮人便拍着桌子提出具体要求:当天现给2万元,另外3万元,刘鹏必须写张借条,否则,后果自负!
刘鹏见人多势众,只得被迫写下一张3万元的借条。随后,3男子押着刘鹏到银行取款。到了银行,刘鹏伺机打电话向父亲求援,其中1名男子厉声喝止了刘鹏,并带着他换了家银行。这一次,刘鹏机警地对柜台内的银行职员求救“有人要勒索我”,银行职员见状立即报警,这群人见势头不妙,拔腿就溜。
再次勒索拿钱时被抓获
第一次勒索未果,李某琴不甘心;她的帮凶由于没拿到“分成”,更是不满。2004年2月18日,他们再次出动。这天下午5点左右,李某琴的两同伙在海珠区赤岗路把刘鹏截上一辆出租车,又去了顺×酒家。两男子迅速把刘挟进一个包厢,要求刘鹏履行那张被逼签写的“欠条”,并三下两下从他身上搜出1张银行卡,逼他说出密码。由于银行卡里钱不够,两男又命令刘鹏打电话给家人拿钱过来,并同时通知李某琴到场。
刘鹏的姐姐接到弟弟的求援电话,马上报警。当晚8时许,她和3名便衣警察,假装来饭店交钱,李某琴于是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