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任宏)2004年12月30日,李先生和朋友在一家餐厅里竟喝上2005年1月1日生产的饮料,喝完之后两人一晚上腹泻了四五次。
2004年12月30日晚6时左右,李先生与妻子和朋友王先生三人来到黄寺大街城乡黄寺商厦4层的大沙鱼餐厅吃自助火锅,随手拿了两盒450毫升纸盒装优酸爽,8点左右,3人酒足饭饱聊天时,朋友王先生忽然腹痛难忍迅速赶往厕所。李先生和妻子无意间发现,两盒优酸爽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05年1月1日!二人马上找到餐厅经理马先生,马经理解释说:进货渠道把关不严,出现这种现象与餐厅无关。表示希望能够双方私下解决此事,但李先生坚持要搞清真相。“到底我朋友腹泻是不是与这优酸爽有关系?我当晚也腹泻了四五次。”事后,李先生对记者说。
在李先生的强烈要求下,当时马经理带着李先生三人来到安贞医院急诊科检查,并支付医药费500余元,并写下“饮用美森牌2005年1月1日产的优酸爽后,王先生出现腹泻”的情况说明。
2004年12月31日下午,记者见到李先生,他向记者出示了“早产”优酸爽。记者看到,优酸爽为“美森”牌,生产厂商为“保定美森乳液有限公司”,企业为“中澳合资”,记者拨打厂家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我已经将另一盒送到朝阳区卫生监督所进行检验,结果将在10个工作日内出来,如果此事不能妥善解决,我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李先生对记者说。
记者随后联系大沙鱼餐饮公司的马经理,他告诉记者,进货时饭店没有逐个开箱检查,所以造成“早产”优酸爽的现象,他已经和厂商联系,厂商将出面解决此事。
王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