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康乐镇司机袁衍明驾车运煤,因被怀疑超载,遭遇县路政大队执法检查,后被人打得尿血,货车也被暂扣在交警部门的场地达8个多月。近日,告赢了县路政大队的袁,前往取车时,竟被要求向交警部门缴纳5000多元停车费。
迄今,袁仍在为自己被打、车辆被扣的损失,奔走维权。
司机被人打得尿血
袁衍明称,去年3月18日,他和同伴王代平驾运煤货车,途经奉节县郭家沟超限检查站时,被县路政大队3名执法人员拦车检查。“他们称我超载,要罚款,并要求卸煤。”
袁却认为不合理,想找执法人员论理,“但刚争辩几句话,对方就对我一顿毒打”。
据同车的王代平描述:“当时,我们刚走下驾驶室,几名执法人员就气势汹汹冲过来,抓住袁衍明就打,用腿踢袁的腰腹部,袁被打倒在地,直喊救命……”
据了解,110民警赶至后,才制止事态的恶化。随后,袁被送往奉节县医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袁“遭钝物击打,致使腹、腰、膀胱严重挫伤,并伴有外伤性血尿”。
庭上冒出两份暂扣证
袁衍明昨天说,他被打当天,县路政大队即向他下达了车辆暂扣证,并要处罚2万元。如此高额的罚款,让他难以接受,“因为超载根本罚不了2万元”。身心俱损的袁住院17天出院,然后将奉节县路政大队告上了法庭。
袁诉称,处罚2万元的行政决定没有依据,他请求法院撤消路政大队的处罚决定。
庭审中,证据材料冒出了两张车辆暂扣证,原告所持的一份上注明:扣押理由是“擅自超限运输”,而被告出示的暂扣证上,多出了一项处罚理由“不接受处理”。
袁认为,自己并非不接受处理,而是对方恃权乱罚。但一审法院仍采信了路政大队的证据,并判令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赢了官司也难获赔偿
去年11月,袁一审败诉后,又上诉到了市二中院。二审法院认为,“根据超限数量的具体情况,处罚2万元的罚金有失公正”,纠正了县路政大队的处罚决定。同时,当地奉节县法院做出了行政裁决书,要求路政大队解除对袁车辆的暂扣行为。
打赢了官司的袁衍明,满心欢喜地手拿行政裁决书,到县路政大队要求放车。殊不知,对方竟要他缴纳5000多元停车费,并拒绝赔偿袁的医疗费用及经济损失。
昨天,奉节县路政大队周大队长告诉记者,因为车辆是被扣在交警部门的场地,因此5000多元停车费是袁应向交警部门缴纳的。至于是否该赔多少医疗费,需待法院具体裁决。
昨天,无奈的袁衍明表示,将继续维权。 本报记者 王大伦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