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银行和房产部门联合托管“二手房款”这一做法可以有效规避资金存在的风险但买卖双方具体该如何操作呢﹖有关部门昨日就此答疑。
如何才能申请“托管”?
需备材料:
1.买卖双方签定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程序:
1.签定《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2.买房人将购房款缴至指定银行账户;
3.凭《银行新近缴款凭证》回执,到财务部门开具《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
注:根据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买房人分多次付款的,可多次办理资金托管,二次以上办理手续时,买方凭有效身份证件、《托管协议》、《缴款凭证》和《托管凭证》到托管分中心办理。
卖方如何领钱?
前提:买方已领取房地产权证。
需备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
具体程序:
1.资金托管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
2.填写《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支取凭证》,买卖双方签名;
3.到财务部门办理取款手续;
4.卖方到银行提取卖房款。
注:因卖方特殊原因需提前支取部分卖房款的,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按以上程序办理。
买方如何领钱?
前提:该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经确认解除原买卖协议。
需备材料:
1.买方卖方有效身份证件;
2.《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
3.买卖双方确认解除原房屋买卖协议。
具体程序:
1.资金托管分中心工作人员核准;
2.填写《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支取凭证》,买卖双方签名;
3.到财务部门办理取款手续;买方到银行提取购房款。
注:在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前,资金托管分中心暂停支付托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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