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普通人王某,自称“神仙附体,有保佑他人财产、命运的法力”,并取了法号“观音”,“信徒们”则习惯叫她“王观音”。
短短两年里,“王观音”以“上香保佑”为名,诈骗11位女性“香火钱”91万余元。
案件 “观音”狂骗“香火钱”
2002年3月,沈阳市人王某在某寺庙拜香求佛后,就谎称自己是在世的“观音”,具有“占卜、保佑他人财运、命运”等法力。随后,自称“王观音”的王某在家中大摆佛堂。
不久,从事服务行业的小丽(化名)经人介绍来到“观音”的佛堂求签,并对其法力深信不疑,还献上了1000元香火钱。
“她说我攒不下钱,所以要把钱全部寄存在她那,方能平安无事!”出庭作证的小丽回忆。
尽管这话听起来是那样的毫无根据,但对小丽来说却是“佛祖的忠告”。于是,她将每月的工资全部交给“观音”寄存,而且自己每赚到1万元就给“观音”提成1000元。
“观音也要提成?”法官问。
“这是规矩,要不就会有灾祸上身!”已经知道上当的小丽仍是一脸惊恐。
就这样,在短短两年里,小丽进贡了香火钱、提成钱等费用近20万。此外,执迷不悟的她还拉来了自己从事服务行业的10位姐妹,一起给“观音”进贡,数额总计达91万余元。
去年4月,准备携款潜逃的“王观音”被警方抓获。2004年11月4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其提起了公诉。
法庭 “观音”自认是“二奶”
昨日,带着手铐的“王观音”面无表情地站在沈阳中院的被告席上。小丽等8名被害人到庭进行了作证。
面对指控,她大声地辩解:“我没有诈骗!我是被人包养的二奶,是被陷害的!”
法官问道:“你的大量财产从哪里来?”
王某竟一脸坦然地回答:“我当‘小姐’赚的辛苦钱!”
同为被害人的小青(化名)当庭回忆:“王某曾多次打电话威胁我,要是不交香火钱就会有灾祸上身!”
小青的话让王某愤怒地反驳道:“我根本没有,那是你们主动交的保护费!”随后,王某还要求让自己的辩护律师取证,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
鉴于这种原因,法官宣布延期审理此案。
据悉,王某是沈阳市近年来首个因为搞封建迷信诈骗钱财被提起公诉的“大仙”。(记者 水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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