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京瑞)今天10时30分,全国首例消费者起诉“杜邦锅”欺诈案在海淀法院进行了宣判。
法院判决苏泊尔不具备被告资格,驳回关真峰对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并判定翠微商场不存在欺诈行为,驳回关真峰要求撤销其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不粘炒锅买卖合同,返还不粘炒锅,由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退还货款196元并赔偿196元的诉讼请求。
庭审现场
法院认为,从合同之诉的角度分析,关真峰向翠微公司付款并购买不粘锅的行为,在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均为合同相对人,而生产者苏泊尔公司并未参与买卖行为,其并非合同相对人,关真峰与苏泊尔公司之间无约定的权利义务,据此,关真峰选择苏泊尔公司作为本案被告,主体不适格。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故此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销售者或生产者为被告,也可将销售者、生产者列为共同被告。消费者在未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仅属于购买、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生如产品买卖行为存在欺诈,产品质量导致退货、维修、更换等,消费者主张权利的相对人应为销售者,而非生产者。在此情况下,生产者不应被列为被告。驳回关真峰对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影响
庭审结束后,苏泊尔代表王丰禾表示,他对关先生“为了一口锅而走向法庭”的行为非常理解,“我们理解关先生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几百元,而是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场官司也使消费者应有的产品信息知情权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谈及官司对苏泊尔的影响,王丰禾称,在去年10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开对特富龙不粘锅产品抽检结果后,苏泊尔不粘锅专柜的“热度”就在逐渐回升,这场官司对于市场基本没什么影响。
案情回放
2004年7月8日,美国环保署表示,杜邦公司制造特氟隆的关键原料——全氟辛酸铵,可能会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危害。
2004年8月7日,消费者关真峰从翠微大厦购得苏泊尔经美国杜邦特许制造的苏泊尔炒不怕特富龙铁金刚30CM不粘炒锅。他在得知不粘锅可能致癌后认为,被告存在隐瞒实情的欺诈行为,要求赔偿392元。
2004年10月12日,海淀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涂层在250℃是否产生毒素成为双方争论焦点。
2004年10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开的特富龙不粘锅产品抽检结果显示,国内主要特富龙不粘锅未发现有毒残留,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
2004年11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现场发布的不粘锅国家抽检质量分析报告则显示,苏泊尔等企业的不粘锅产品全部合格。
2004年12月6日,此案第二次开庭,法院调取的证据证明,不粘锅的正常使用温度为250℃,如果干烧,使用温度超过250℃,会产生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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