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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75位发言人名单 将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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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5年01月10日02:15 来源: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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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62个部委新闻发言人信息公布被认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信号,专家认为这项制度将推动政务公开透明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张铭清接受记者提问。去年12月28日,国新办公布了包括张铭清在内的国务院62个部委75位新闻发言人的名字和联系电话。这被认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信号。本报记者李冬摄
去年12月28日下午4时,北京昆仑饭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以下简称国新办)主持召开了一个小型新闻发布会和记者交流会。国新办主任赵启正在会上公布了国务院62个部委75位新闻发言人的名字和联系电话。赵启正表示:“从现在起,国务院将每年公布发言人姓名及通讯方式等信息”。
国新办副主任王国庆则强调,新闻发言人不仅要在新闻发布会上面对记者,而且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面对记者。
一位与会人士分析,国新办的举措,表现出高层希望与媒体和社会主动沟通的姿态。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刘建明认为,虽然现在谈论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效果如何还为时尚早,但新闻发言人制度从无到有,本身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信号,说明各级党政权力机关已经意识到自身话语权的重要性。
新闻发言人难以电话联系
在没有公布新闻发言人名单和电话之前,媒体采访国务院部委的一般程序是:先发传真确认记者身份,再发采访提纲,等待部委宣传部门安排专人接受采访。一位跑线记者说,碰到敏感的问题,等待回复的日期会遥遥无期。
那么,在国新办公布各部委新闻发言人及其通讯方式等信息后,记者采访的效率会如何呢?2004年12月29日,记者按国新办公布的电话,对一些部委的新闻发言人进行了采访。
29日当天,记者拨打了14个部委的新闻发言人电话,均未能直接找到新闻发言人。其中4个部委电话无人接听,其他部委电话均由新闻发言人助手或者新闻发言工作机构办事人员接听。不过,通过下属部委的联络,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和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接受了记者采访,另有两个部委的新闻发言人助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联系采访中,交通部、商务部、水利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要求记者发正式采访的传真,其中一些部门还要求传真记者证复印件,核实身份。随后,记者向交通部、商务部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了采访传真,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只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给予了电话回复,称新闻发言人年终很忙,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公安部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国新办对外公布机构电话后,公安部已经接了很多热线电话,新闻发言人不可能有时间坐在这里接电话。若需采访,原则是先发书面申请,确定身份后再安排采访,不可能立刻给予答复,但会尽量考虑新闻的时效性。
另外,审计署办公厅的工作人员拒绝了采访,他们认为和部委信息即审计工作无关的内容,可以不接受采访。
文化部和水利部的新闻发言人助手均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即使不能直接联系上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所在的宣传信息部门也将保持信息畅通。
此外,一些部委有对口记者制度,如发改委、卫生部要求记者必须通过本报跑线记者牵线,才能开始正常的采访程序。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处处长华清告诉记者,公布新闻发言人的名单和电话,主要是方便媒体采访,以结束以往那种互相推诿的现象。“长期来看,我们会力促所有部委都设立新闻发言工作机构。”
一位时政记者对此的看法是:原来该怎么采访,现在还是怎么采访,但能够公布电话,确实是种进步。
新闻发言人大多身兼要职
记者注意到,新闻发言人一般身居要职。在此次公布的75位新闻发言人中,级别最高的是副部级,如监察部的新闻发言人是该部副部长李玉赋。有观察人士认为,中国新闻发言人已成为“副职”发言人。
如上文所述,记者通过国新办公布的联系电话直接采访有关部委新闻发言人均未果,而这些新闻发言人的助手和新闻发言工作机构的办事人员流露出的一个普遍声音是,“领导”工作繁忙,不能随便打电话与其联系。这与国新办要求的“任何时候面对媒体”相距甚远。
此前有人担忧,让相当级别的官员任新闻发言人,会使新闻发言人制度变得官位浓厚。在官位思想和本位主义的主导下,新闻发言人将背离发言这一最终目的,滋生特权思想,远离媒体和公众。
国新办新闻处处长华清对此的解释是,新闻发言人应该是一个班子,如果是专门接电话,那就成了普通的工作人员了。从长远来看,各部委培养专职的新闻发言人是努力方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事局局长汪兴明说,新闻发言人几乎都为兼职,是新闻发言人制度初期的一个特色。若要做得更好、更专业化、更职业化,包括增强新闻发言人的权威性、责任感、设置一个专门的职位是非常有必要的。
据了解,中国设立新闻发言人始于1983年,出发点是“满足对外宣传需要”。华清介绍,新闻发言人现在已逐步演进为政府工作改革的一部分。
2003年“非典”期间,掩盖或披露真实信息带来的不同社会效果昭然若揭。北京、上海等少数国家机关和省市开始任命新闻发言人。2003年9月和11月,国务院新闻办举办了两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来自66个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市单位的177位学员参加了培训,揭开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推行的帷幕。随后南京、云南、重庆等几十个地方的新闻发言人相继登台亮相。
事实上,虽然各部委逐步建立起新闻发言工作机构,但碰上专业问题,还必须找专业官员采访。“当前的新闻发言人不仅仅是发言人角色,还是媒体联络者角色。”国新办一位官员如此表示。
此前,“无可奉可”一度成为发言人惯用的辞令。对此,国新办的官员说,从宏观上、总体上认可政府新闻发言人不能说“无可奉告”的理念,但对于具体的、个体的发言人,我们不做这样强制性的要求。发言人制度的完善、成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无法做到完善的情况下,我们首先强调的是诚信,坚决不允许用虚假信息制造虚假的完美。
国务院法制办的一位官员对此的说法是“新闻发言人不是花瓶”。
新闻发言人与“信息垄断”
“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虽然取得很大进步,但实事求是地说,还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需要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国新办一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04年12月28日,国新办主任赵启正对中外媒体表示,目前我国三个层次的新闻发布体制已基本建立,在中国内地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20个已经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62个国务院部门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设立了新闻发言人,成立了工作班子。
据了解,目前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有三种形式:一是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定人、定时、定点举办新闻发布会,如外交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上海市政府等;二是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迄今做的那样,邀请国务院部门负责人或发言人介绍有关情况,一些地方政府也是参照这个模式做的;三是遇有突发事件时,临时组织新闻中心,进行新闻发布活动。
对此,一些专家在肯定其取得成绩的同时,对如何防止新闻发言人制度形成信息垄断依然表示担忧。
“从现有情况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具体操作权还在政府,实质性进步可能说不上。”中国科学院国情中心研究员康晓光分析,“采访难的问题依然会存在。”
专家分析,新闻发言人面对的记者提问,实质上是一种社会的质疑,一种有限的双向沟通,因而这种对话多少具有一些公开监督的性质。其中,发言人“说什么”“说多少”是难以界定的,这就容易形成信息垄断或者失语症。
一个事实是,从去年6月下旬国家审计署掀起审计风暴起,在半个多月中,李金华审计长报告中被点名的中央部门和机关迟迟没有积极地向公众做出回应,甚至对媒体的采访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而本应在此时大显身手的各部门新闻发言人,也迟迟不见身影。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事局局长汪兴明说,为使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能得以实现,需要有一套制度加以保证。这套制度,不是新闻发言人本身能够做到的。它是一个完善的体制和机制。他还表示,新闻随时都在产生,一个发言人不可以将所有的新闻都垄断,所以他个人认为,专家们不必对信息垄断的问题太过担心。
新闻发言人与“透明政府”
2004年12月29日,新华社发文认为新闻发言人制度为打造“透明政府”形象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博士谈志林认可这样的说法。他认为,中国加入WTO以及公民对于自身权利意识的强化,都在促使政府向透明方向转变。而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契合这一转变的。应该说,这也是政府形象塑造的一种模式和手段,是政府公关的一种选择。塑造政府向透明化、制度化转变的形象,是一种基础性制度装置,这将促使政府会更加透明化。
中国科学院国情中心研究员康晓光认为,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的明智之举,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以攻为守,背后折射出的理念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这是值得肯定的。
专家们同时认为,处于起步阶段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需要有相对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做保障。
“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无论是政令还是法律,都很难推行。”社科院法学所张明杰副研究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要想设置更明晰的法律责任,只有上升到法。”据悉,我国的《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已经起草完毕,《政务信息公开法》已被十届人大常委会列为规划议案。该法实施后,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将被视为违法。这也被看做与世界通行的惯例接轨。据了解,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自己的信息公开法。而联合国1946年第59号决议规定,信息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
原国家行政学院杜钢建教授撰文指出,无论是根据世贸组织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是根据我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需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应当成为我国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此,国新办新闻处处长华清说,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允许有前有后,有快有慢,总有个过程,但总体上一直在促进中。
(本报记者魏铭言、郭晓军对本文亦有贡献)
西方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西方发达国家,新闻发言人制度十分普遍,这项制度是推动政务公开和透明,增进执政部门与普通老百姓之间联系的重要手段。
以美国为例,新闻发言人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总统新闻发言人。一般认为,19世纪30年代担任美国总统的安德鲁·杰克逊最早聘用新闻发言人。
1966年和1976年,美国还先后制定了两部涉及知情权的重要法律《信息自由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明确规定政府信息要公开,公众有了解和取得政府文件的权利等。
据估计,如今的美国,各级政府大约有4万名新闻发言人。稍有规模的企业都会设立专职的新闻发言人。
本报记者吴学军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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