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一月九日电(记者张恩)山西检察机关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一千一百五十件,涉案人员达一千三百三十四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八百零九件,九百二十三人被依法查处。
今天来自山西省检察院的消息称,山西各级检察机关去年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四百二十件,其中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特大案件三十一件四十三人,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官员要案八十二人,大要案总数占到立查案件总数的五成强。诸如原山西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局长田梅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原太原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国武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原临汾市公安局局长邵建伟涉嫌受贿案等大要案件均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据介绍,山西省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者,也及时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尤其是查处发生在基层,严重损害民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去年,山西共立案查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二百六十一件,涉案人员三百人。沁源县原副县长王孝书利用职权,指令他人将该县郭道镇三名村民非法拘禁长达十天,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绛县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王留红利用职权,对当事人妻子多次非法拘禁、威胁恐吓、肆意凌辱、强暴、霸占长达三年之久,情节特别恶劣,山西省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并对其依法逮捕。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大豪在此间指出:查办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山西将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增强政府在民众中的威信。
据悉,山西检察机关还与金融、医疗卫生、煤炭、工商、税务、海关等行业的六百多个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针对二百多个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预防性检察建议四百多份。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法律知识讲座等三百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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