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的“八项主张”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按照这一方针制定的对台政策始终保持其一贯性和延续性。不过,针对两岸关系的新形势和新特点,中央对台工作也因形势变化不断提出一些新对策与主张。近期,中央对台工作三个新动向尤其引人注目。
一、把“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摆到更为突出的地位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我们寄希望于一千七百万台湾人民,也寄希望于台湾当局”,这就是中央对台的两个“寄希望”方针。之后一段时间,中央领导同志曾经提出过“我们寄希望于台湾当局,更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但在李登辉和民进党陈水扁先后上台、台湾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路线、破坏两岸关系的形势下,“寄希望于台湾当局”显然已不太现实。
人们注意到,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央只提“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反复强调台湾同胞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也是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胡锦涛等领导同志要求深入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把祖国的关怀送入岛内”,不断壮大反“独”促统的力量。
毫无疑问,由于台湾政局的演变,中央对台方针从两个“寄希望”到“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反映了中央对陈水扁当局玩弄欺骗伎俩、顽固坚持“台独”本质的清醒认识与警惕。
二、严词警告陈水扁:“必须在两条道路上做出选择”
2000年,台湾局势发生重大变化:国民党丧失在台执政地位,主张“台独”的民进党上台。陈水扁在“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就职演说”中多次声称,要“促进两岸和平,缓和两岸关系”,并提出所谓“四不一没有”,对大陆“释放善意”。中央台办高层表示,对陈水扁当局要“听其言,观其行”。
分析家认为,对陈水扁采取“听其言,观其行”的政策,展现了大陆方面解决台湾问题的善意和诚意,希望陈水扁能够遵守自己关于缓和两岸关系的一些“诺言”,接受“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原则。然而,陈水扁在执政地位有所稳固之后,变本加厉搞“台独”,公然鼓吹“一边一国”论,4年来不断变换“台独”手段和花招,甚至放话要搞“恐怖平衡”、攻击大陆和破坏2008年奥运会等,其“台独”本质暴露无遗。
针对陈水扁当局的严重分裂行径,2004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就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对陈水扁过去4年的表现下了8个字的结论———“自食其言、毫无诚信”。声明指出,台湾当权者必须在两条道路上做出选择:一条是悬崖勒马,停止“台独”分裂活动;一条是一意孤行,妄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最终玩火自焚。
基于“台独”势力的分裂活动已成为两岸关系紧张的“根源”、破坏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最大乱源”的判断,中央要求在继续“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两岸和平统一前景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如果陈水扁胆敢制造“台独”重大事变,将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彻底地粉碎“台独”图谋。
观察家认为,“5·17声明”是中央近期对台政策的一个重大宣示,表明祖国大陆对陈水扁“听其言,观其行”的“观察期”已经结束。反“台独”、反分裂斗争由此转入一个新阶段。
三、以法制“独”,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程序
陈水扁上台以来,岛内“台独”势力加快了“去中国化”步伐,推动“台湾正名”,叫嚣要在“2006年制宪”,“2008年实施新宪”,谋求通过所谓“宪政改造”搞“法理台独”,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将两岸关系推到了战争的边缘。
在这种情势下,2004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启动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审议工作,这一动向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
评论家分析认为,全国人大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程序,是对“台独”分子推动“法理台独”的有效遏制,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国家统一的意义十分重大。长期以来,我们对台工作都是以“方针”、“政策”等政治宣示的形式出现,主要是采取舆论斗争、政治斗争等手段揭露“台独”阴谋,这次以立法形式,以法律手段反“台独”,把反“台独”、反分裂上升为国家意志,大大提升了对台政策的层次,拉开了依法反“台独”的序幕,这是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新突破。(记者 林双川)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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