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对于宜宾消防支队全体官兵来说,真可谓是双喜临门:不仅收到省消防总队高雨祥总队长的亲自批示———表扬该消防支队秉公执法、廉洁执法,还收到了省消防总队一并转交消防支队的一封从辽宁省兴城市千里之遥寄往成都的大红感谢信。
原来,2004年11月7日中午12时,一辆从辽宁前往云南运输锅炉到陕西的大型卡车途经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较子石路段时,因下雨路滑发生交通事故,侧翻入距公路约10米高的农田,当地村民要求车主赔偿青苗损失费1.4万元。当时车主身上确实没有那么多钱,同时也觉得很委屈,便随即向保险公司、110等部门报警,以求协商解决,但因费用问题双方存在分歧,当地村民不准起吊肇事车辆。车主无奈,只好等候第二天处理,而恰巧就在当晚11时23分该车突然起火燃烧。宜宾消防支队直属中队迅速出动两辆消防车16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灭火救援。
消防官兵冒着随时有可能摔下近10米高的农田坠入火海的生命危险,艰难地铺设好消防水带干线,消防水枪手摸黑一步一滑地靠近出事地点,参战官兵一边为事主抢救物资,一边快速将大火扑灭,使该车车主的损失降低到了最低限度。
大火扑灭后,虽已是8日凌晨1时,但消防官兵还积极为外省车主出谋划策,主动帮助并安慰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议他找火灾原因鉴定部门及保险公司,减少事主损失。宜宾消防官兵公正、廉洁的形象,良好的态度,热情的服务,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怕脏、不怕累、不怕牺牲的精神,令辽宁车主当场感动得热泪盈眶。
车主在感谢信中这样写道:我的车在宜宾出事后,消防官兵克服重重困难,连夜冒雨冒着生命危险帮我疏散物资,扑救火灾,客观公正地为我出具了火灾原因证明,并给了我极大安慰。我亲身体验了你们宜宾消防部队官兵的精神面貌和风采,你们无愧于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光荣称号,是“三个代表”的忠诚实践者,我们永远爱戴你们。(卢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