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策划舞弊的证据不足? “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罪名有争议?
去年高考期间轰动一时的“河南镇平高考舞弊案”日前出现意外一幕:当时被警方确认为是事件“策划者”并于2004年6月底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批捕的西北民族大学大二学生贾树川已获释,并于两个多星期前返回学校继续读书。
■贾树川悄然获释返校读书
自2004年6月底以来,有关“镇平高考舞弊案”的侦查和处理情况就再未走入公众视野,贾树川获释的消息也是他返校两周后才被兰州媒体获悉的。据当地媒体报道,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2003级法律专业同学证实说,贾树川确实回到了兰州,而且到校已经两个星期,目前他跟班到原专业二年级班上,正在准备期末考试。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西北民族大学办公室,对方工作人员表示,贾树川的确已经返回学校,但是有关案子的具体情况校方并不清楚,此前学校方面也没有接到河南警方的通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6月案子告破时,贾树川是河南警方在通告甘肃警方后,派出专人从学校带走的;随后河南警方向媒体通报“案件告破”,6月底贾树川等涉案人员被批捕;根据有关方面的通知,学校对贾树川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决定;现在贾树川虽然获释,但并未获得《释放通知书》或者《撤案通知书》,因此他的学籍能否恢复还未确定。
■警方暂未对获释原因进行解释
据兰州当地媒体披露,贾树川被释放的原因是河南警方“未能找到证明他参与、策划此案的有力证据”,因此将其释放。记者查阅了去年的媒体报道,当时警方共逮捕了6人。据兰州媒体报道,两名郑州大学的涉案学生也已被释放。
1月11日下午,记者与河南省镇平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希望进一步了解贾树川获释的情况,去年6月8日,正是该局刑侦大队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将涉案人员抓获的。面对记者询问,对方答复称,镇平县公安局并不是此案的立案方,因此对贾树川获释的具体原因以及剩余涉案人员是否同时获释等情况都不清楚。当记者问及具体的立案方时,对方并没有明确回答。
11日下午,记者又多次联系镇平县检察院,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根据当时媒体报道,去年6月贾树川等人被带回镇平时,由于案情特殊,该院曾提前“介入”,对案件侦办工作进行“把关”。
■“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罪”有争议?
近年尽管连续发生高考舞弊案,但由于我国并没有专门的适用法律,因此对舞弊者该如何处理始终没有明确说法。去年贾树川等人被捕涉及的罪名是“非法窃取国家机密”,但这个罪名也曾引起争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时批捕原因公布后,当地检察院工作人员曾解释说,“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密”,那些舞弊的学生虽然参加了高考,但他们事先通过预谋,在高考尚未结束时通过非法手段将试题答案传给正在高考的学生,应当属于“使用刺探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密。”
对此,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刑法教授徐松林等法学专家曾公开表示了异议。徐教授认为,高考试卷在考生启用后已经失去了其绝密性,启用后再向他人透露试卷或者答案内容,只能认为是属于普通的考试作弊行为,所以贾树川等人的行为不能视为使用“刺探”方式“非法获取国家机密”。
由于未能与镇平县司法部门取得联系,记者无法查证贾树川获释与“证据不足”和“罪名有争议”是否有关。
■背景链接:
2004年6月7日下午、8日上午进行的全国高考外语、数学两门考试中,镇平县第一高中、第一初中、雪枫中学三个考点内,均发现了学生携带手机进场、利用手机短信传递试卷答案的现象。同时,一些群众也于8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反映有社会人员利用电脑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传递高考答案的情况。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调查,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其家中抓获。随后,河南镇平县警方根据涉案人员邵将等人的交待,将一名涉案的在西北民族大学上学的镇平籍学生贾树川抓获。后警方将该案定性为“非法获取国家机密”。
■文/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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