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04年7月22日《副市长跪向深渊》再追踪
本报驻沪记者 戴敦峰
如果不是遇到了副市长李信,李玉春也许还在安安稳稳地经营着她的服装店
如果不是检举了李信,李玉春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
如果不是招惹了李信,李玉春一家也不会落得如今这步田地:母亲过世,弟弟被囚,姐姐下岗,自己受审
提前进行的庭审
1月5日,李玉春涉嫌窝藏其弟李登峰一案,在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开庭。
这是自去年6月23日被山东警方从北京带走之后,李玉春首次在公共场合露面。二姐李玉芬说,李玉春看起来“精神不错”。
原定于1月6日的开庭时间被临时提前到1月5日下午。几乎所有赶往旁听此案的记者,都扑了个空。
李玉春的辩护律师、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靳学孔告诉本报记者,法官原本提前3天通知他6日上午开庭,可后来法官说,6日上午法院已经有了4个开庭安排,决定提前到5日下午开庭。
1月5日上午,靳学孔律师在德州市看守所会见了李玉春。李玉春对于当天开庭提出异议,要求按照原定安排6日开庭。靳学孔当即打电话给主审法官,但法官说,“开庭时间已经定下来了,不能改。”
庭审于当天下午2时30分开始,历时两个小时。当一些记者闻讯赶来时,已是日薄西山,庭审早已结束。
公诉方临邑县检察院称,2004年9月22日,临邑县公安局以李玉春涉嫌包庇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但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0月22日被退回补充侦查。同年11月23日临邑县公安局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律师靳学孔证实,6月23日临邑县警方是以“涉嫌包庇罪”对李玉春刑事拘留的,但7月30日执行逮捕时,又定性为“涉嫌窝藏罪”。而包庇罪和窝藏罪在量刑轻重上基本一样,差别只在具体行为上有所不同。
公诉方称,2003年10月21日晚,“被告人李玉春明知李登峰持刀捅人后,仍然与李登峰乘飞机逃往上海。在上海,李玉春为李登峰提供住处,后又提供金额2万元的金穗通宝卡一张及现金1万元,以帮助李登峰逃匿。”
李玉春在法庭上一直认为自己“完全无罪”。
辩护律师靳学孔当庭提出,李玉春“不明知李登峰是犯罪的人”,李玉春与李登峰同赴上海是为了躲避“天天面临的人身威胁”。
李玉春说,十几年来,她一直在生活上照顾、在经济上资助弟弟李登峰,姐弟关系很好。每当李登峰办事需要资金时,她都以数万元的金额资助。李登峰离开上海前向她要钱,说是回家做生意,李玉春像往常一样,给了弟弟几万块钱。
律师认为,这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符合姐弟二人关系及李玉春对李登峰经济上长期资助的事实,并非为了帮助李登峰逃避刑事追究。
李玉春在庭审中提出,自己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有立功表现,用两个月时间,说服了与自己共同关押的另一名嫌疑人供诉犯罪事实。
庭审法官认为该情节未经核实,将在看守所出具书面证明及进一步调查后再议。
若无意外,李玉春案将在1月22日之前一审宣判。
弟弟李登峰“杀人案”仍未审结
李玉春案看似平常,但因其与济宁市“下跪”副市长李信一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案近日一经报道,就引起了网友和媒体的极大关注。
《中国经济时报》的一篇评论认为,由于此前李玉春举报行动的巨大影响,“李玉春案”绝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如何处理这一事件,将考验相关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李玉春与李信的纠葛始于他们在上海合开的一家公司。
2002年初,李玉春在上海偶遇李信。在李信的游说下,李玉春答应以“李岩”之名与李信共同注册了一家岩昆公司。
最初的合作利润丰厚,让李玉春感到十分满意。但不久之后李玉春发现,李信经常将毫无原由的钱汇到岩昆公司的账上,然后提走,并且这些款项之巨令人咋舌。
李玉春决定退出这汪混水。但李信不允,在济宁、上海等地多次劫持、殴打李玉春,并用摄像机拍下李玉春家人的住所和工作单位,威胁李玉春“如果不听话,让你家里人等着瞧”。
2003年6月,李信得知李玉春正检举揭发自己的劣迹,便赶到上海李玉春的住所前,痛哭流涕,跪地求饶。副市长下跪情景第一次被李玉春拍下照片。
7月中旬,在上海的一家酒店中,李信又一次跪在李玉春和其弟李登峰面前,乞求他们不要告发自己,并被拍下照片。
为表明“诚意”,李信还写下“保证书”,保证自己“不再做”、也不再“指示别人做任何一点伤害李玉春的事”。
李玉春拿到李信下跪的照片和保证书后,继续躲藏在北京、上海检举李信。
在山东省临邑县,李玉春的家人经常收到匿名电话的威胁,要他们交出李玉春,并恐吓他们不要让李玉春到处告状。李玉春将来电的手机号码拿到电信局查询,发现其中大部分是济宁市的号码。
2003年10月18日,李玉春的二姐李玉芬到母亲马胜兰家中,发现门上贴着大字报,上面有辱骂、威胁她母亲和妹妹李玉春的文字,而且,母亲家的门窗玻璃全都被敲碎。
李玉芬说:“我母亲和继父对我讲,济宁来了七八个男的,门窗玻璃全是他们砸的,门上的大字报也是他们贴的,他们进门就砸,并到每个房间找李玉春,还威胁我母亲,让我们一家人都留条后路,让我妹妹把李信磕头的照片和李信写的保证书交出来,不然的话,就让我们全家‘人间蒸发’。”
2003年10月21日晚,李玉春的弟弟李登峰又接到李信手下的电话,对方约他在临邑县城的广场谈判,让他交出李信下跪的照片和保证书。
当晚10时左右,李登峰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自家门口,里面坐着几名男子,便上前询问对方是否是李信派来拿东西的。对方否认,说只是停车买口水喝。
面包车从李登峰门口开出不到20米,又停了下来。李登峰觉得蹊跷,便再次上前询问。车上一人挥拳便打,李登峰遂与对方发生冲突,致使一死一伤。
2004年5月14日,李登峰涉嫌杀人案在德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李登峰的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向法庭出示了两张时任济宁市副市长的李信下跪的照片,引起举座哗然。
李登峰的另一位辩护律师赵晓明向法庭提出,“很多证据证实,被害人一方就是济宁市李信所雇佣的杀手。”
2004年7月8日,德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登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
7月19日,李登峰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山东省高级法院至今未对李登峰案作出最终判决。
举报人一家被改变的命运
李玉春全家人的生活轨迹,都因为李信案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
在李玉春遇到李信之前,一家人过着和乐美满的生活:李玉春在温州做服装生意,姐姐李玉芬在工厂上班,弟弟李登峰在临邑开出租车,老母亲在家中颐养天年。
“自从李玉春开始检举李信以后,全家人就再没过上一天安稳日子。”李玉芬说,这两年时间,全家人一直在担惊受怕中度日,“生活秩序都乱了”。
母亲因为长期受到恐吓和威胁,加之担忧儿女安全,体弱多病。李玉芬只好留在家里照料老母。
李登峰被判故意杀人罪后,母亲悲痛欲绝,终日以泪洗面。李登峰的妻子为孩子担惊受怕,不得不从原先工作的纺织厂辞职。
2004年6月李玉春又被山东警方带走,全家人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李登峰和李玉春的官司上。
2004年11月,李玉春母亲得知李玉春案因证据不足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消息,一时激动,引致心脏病发作,猝然死去。
而李玉春一直被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对家里发生的变故并不知晓。在与靳学孔律师会面后,李玉春还嘱咐律师“回头打个电话给姐姐和母亲”,让她们赶来旁听庭审。
李玉芬在法庭上看到妹妹,“气色不错,比以前好像稍微胖了一点”。李玉芬说,可能是知道李信被扳倒之后,李玉春的心情不错。
而自2004年7月山东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批捕李信后,李信案进展始终未公开披露。
据山东方面的消息人士称,山东省检察院对李信案的审查工作已经快要结束,即将移交山东省高级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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