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月13日电 (记者 谢登科)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九成13日在此间说,河南省各类煤矿2004年共发生重大、特大事故18起,死亡81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已严肃查处并批复结案16起,207名事故责任者受到责任追究。剩余2起事故的调查处理也将于近日结案。
李九成向国家五部委组织的“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河南煤矿专题行”采访团介绍,河南省建立了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和预警制度,实现了煤矿安全管理由“事后追究”向“超前防范”的转变,对不认真整改隐患、专项整治不力、安全生产形势长期得不到好转的地区、部门和煤矿企业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在对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河南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依法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认定事故性质,查清事故原因,划清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在已经批复的对2004年16起煤矿事故的207名责任人处理中,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事故责任的53人,立案侦查8人,行政处分132人,党纪处分10人,行政处罚4人。在受到责任追究的责任人中,共有汝州市、渑池县和禹州市等3名地方政府县级领导干部、36名科级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2004年10月20日和11月11日,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和平顶山市非法小井新生煤矿先后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00多人遇难。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责令全省所有乡镇煤矿和已被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整合的小煤矿,一律停产整顿;郑煤集团等六家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一律限产。目前,全省煤矿仍在停产整顿中。按照国家规定,上述两起事故将由国家有关方面直接作出责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