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 不满12岁的妞妞(化名)被学校武术教练强暴后,辍学回家。在相对保守的乡下,武术教练的妻子处处拦截受害者,对其辱骂,小妞妞因此患上精神病;其父向对方讨说法时发生争执,被警方以嫌涉伤害拘留,取保后也患上了精神病;小女孩80多岁的老奶奶为孩子的将来哭瞎了眼睛。家庭突遭这一系列变故,小妞妞和家人一直渴盼法律能还给他们一个公道。等啊等啊,最后他们等来的不是可以让他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开庭通知,而是中牟县法院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后的刑事判决书。
禽兽教师强暴幼女
1月11日下午两点多钟,在开封市汽车西站附近的一家小饭店里,妞妞的姑姑吴美琴哭诉了弟弟一家为给小妞妞讨说法而带来的一系列变故。
吴美琴的弟弟吴同海是革命伤残军人,从部队回到开封市郊区水稻乡南北堤村后,与当地一位教师结了婚。1992年3月,小妞妞来到人世。
在妞妞4岁那年,吴同海下岗后,妻子同他离婚。吴同海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着孩子,同时照顾着年迈的母亲,在贫困和平淡的日子中生活。
2003年,与他们同村的王峰在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镇青谷堆小学开了个武术班,任武术教练。为招到生源,他回到南北堤村与爱人一起驾着车四处游说。吴同海被二人的花言巧语所打动,便把孩子送到武术班上学。
2003年11月12日晚10时左右,喝得醉醺醺的王峰把小妞妞叫到自己的住室,说要向小妞妞了解点儿事。感到不妙的小妞妞没同他说几句话,就逃了出去。过了一会儿,王峰再次把小妞妞叫到住室,强行脱掉她的裤子,将其奸淫。
得知女儿受到侮辱后,吴同海咽不下这口气,带着女儿到中牟县公安局报了案。11月20日,王峰以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被逮捕。
一家三口两疯一瞎
王峰家在南北堤村最东头,是村里的人向东出村的必经之地。1月11日下午,该村一位姓周的村民告诉记者:“王峰被抓起来后,小妞妞从他家门口过,经常被他老婆赵园园破口大骂。去年5月24日下午,小妞妞与别人一起回家,路过王家门口时,赵园园把她从自行车上拉下来,直直地摔在路边的煤渣上。赵园园还骂她‘勾引我男人’‘不要脸’等话。”
吴美琴说,从这之后,小妞妞开始变了。半夜里她会突然大叫着往床底下钻,白天正在屋子里看书的她也会突然钻到桌子底下。慢慢地,小妞妞生活不能自理了,经常小便在裤子里、床上。吴同海让她吃饭,她就说:“我是神仙,是皇帝,不用吃饭。”
伤心至极的吴同海拉着女儿找赵园园讨说法,双方吵了起来,后来还打了起来。不大一会儿,赵园园的公婆跑到街上,大喊吴同海耍流氓。
此后,赵园园的叔叔赵景海报案,称自己被吴同海打成轻伤,并出具了一份轻伤鉴定。开封市公安局郊区分局于去年6月7日将吴同海拘留,后因无法按期结案,就对他实施了取保候审。取保当天,吴同海就被姐姐吴美琴送到了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科。
吴同海住院期间,小妞妞也被姑姑送到了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院方检查后,确认小妞妞已患上了反应性精神病,发病原因与其所受侮辱谩骂有直接关系。
子孙都成了精神病,吴同海87岁的老母亲整天以泪洗面,哭瞎了一只眼睛。父女双双患病后,平时吴美琴不来的话,就靠老太太照顾着父女二人的生活起居。
在南北堤村口时,面对记者的提问,吴同海答非所问,糊里糊涂,小妞妞一直躲在他身后,紧紧地抓住父亲的衣角不说一句话,漂亮的小脸上,一双惊恐的眼睛直盯前方。小妞妞漂亮的外套下,不知穿了多少年的棉袄露着泛黑的棉絮。
遗憾判决姗姗来迟
去年5月25日,中牟县检察院指控王峰犯强奸罪,向中牟县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王峰矢口否认强暴小妞妞的事实。公诉人员当庭出示了大量的人证、物证,使王峰哑口无言。
去年6月11日,中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峰违背受害人意志,强行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然而,这个消息吴家人却在两个多月后才得知。王峰被抓后,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曾告诉不断去询问案件进展的吴美琴,附带民事赔偿可在案件转到法院,进入审理环节后再提起。案件转到检察院,吴美琴又去问,检察院的人也告诉她,到法院再提附带民事赔偿的事。吴美琴只好等啊等啊,等着案子能早一天转到法院,早日开庭审理。去年8月,她到中牟县,委托姐姐家的女儿吴红去法院询问案子啥时候开庭时,刑庭的法官给了她一份两个月前已下达的判决书。拿着判决书,吴美琴哭了:“法院开庭,为啥不告诉我们被害方一声?妞妞家离法院不到10公里,又不是远得找不到!不通知我们,小妞妞连说理的机会都没了。”
吴同海从精神病院回家后,吴美琴又带着他和小妞妞去中牟县检察院。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告诉她:“你去找法院院长吧,这事只有他才能帮你们。”听了这话,他们连忙赶往中牟县法院,但没能见到该院院长和主审法官。
去年12月,吴美琴再次赶到中牟县法院,这次她终于见到了该案的主办人员。这位法官告诉她:“你要是觉得有错误,可以去检察院反映。”在检察院,此案的公诉人告诉她:“这事还得法院办,你最好找法院再说说。”
就这样,在一次次奔波中,吴美琴也没能为一个简单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得到任何明确的说法。
法院不愿接受采访
1月12日上午,在中牟县法院该案审判长张任德的办公室里,张法官告诉记者:“我们进行刑事审判时,没有任何人提出身体上受到损害,所以,我们就只进行刑事审判。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与此案的主办人员联系。”
张法官刚说到这里,一位被称为“娄庭长”的人厉声打断了张法官和记者的谈话,并厉声质问记者:“你懂不懂规矩?新闻单位到这里采访,必须先到研究室,只有通过他们才能进行采访。”
在法院研究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院长不在家,去参加郑州市的‘两会’了,只有他才有权批准记者采访。”
离开中牟县法院时,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希望能得到该院在审理此案中更详细的资料,但直到发稿时,也没有从中牟县法院传来任何消息。
被害人诉权不可夺
开庭不通知被害人,中牟县法院的做法是否妥当?小妞妞所受的伤害难道就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赔偿吗?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建国认为,法院不通知被害人参加刑事诉讼是错误的,剥夺了被害人的诉权。
被害人参加刑事诉讼,是我国1997年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对旧《刑事诉讼法》的较大修改和补充。被害人是刑事诉讼重要的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经审判长许可,被害人可以向被告人、证人发问,可以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害人在公诉人发言之后可以发表意见。当然,被害人还可以委托代理人代行以上权利。
尽管小妞妞不满12岁,是幼女,但她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是当事人,法院无权剥夺当事人妞妞的诉权。法院应当通知妞妞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监护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维护妞妞的合法权益。
尽管强奸罪是公诉案件,已经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指控王峰犯罪,但是,保护被害人的角度与被害人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是不同的。借口公诉案件或者涉及隐私,不让被害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是错误的。
段建国律师认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被害人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妞妞的家人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也未告知他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妞妞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段建国律师认为,至于妞妞被王峰家人赵园园以“勾引我男人”等刺耳的话辱骂,致使妞妞精神反常,如果该情况属实,妞妞的法定代理人完全可以以赵园园构成侮辱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妞妞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赵园园构成侮辱罪。如果妞妞被侮辱情节确实特别严重,赵园园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司法机关也可以公诉案件立案查处。
后记 “禽兽”教师缘何频现
在中牟县,记者了解到,王峰在青谷堆小学并不仅仅伤害了妞妞一人。这样的“禽兽”教师频频向孩子伸出黑手,为何会屡屡得逞呢?省会一位多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老师认为,出现这样的事,首先是教育部门对教师队伍管理存在漏洞。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王峰原来并不是青谷堆小学老师,而是租用了中牟县狼城岗镇青谷堆小学的校舍,每期交给学校2000元租金,这才成了老师。
这些案件多发生于位居偏僻地方的一些乡镇及农村的学校,学生家长对孩子受害不知情,或学生家长、学校某些领导等法律意识不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及碍于面子等观念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禽兽”教师的恶行。另外,老师利用学生年幼无知、胆小怕事的心理,利用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教育权利,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实现其卑鄙无耻的目的。他们的存在,不仅在于他本身人性泯灭,而且还在于存在有利于其施展“兽行”的环境。
这位老师对记者说,对于王峰这样危害社会、危害教育事业的“禽兽”教师,司法机关在严厉查处的同时,教育管理部门也要认真反思,及时清除教师队伍中的“人渣”,使教师真正为人师表。
虽然,“禽兽”教师相对于整个教师队伍来说是极个别的,但是我们绝不能让这些"污点"来破坏我们教育事业的整体形象。纯洁教师队伍,不让祖国的花朵再受伤害,是我们教育部门的责任,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责任。 安报记者 李俊晓/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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