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税流程示意图
涉及11个省市
75人有嫌疑
涉案企业211家
凭证多达36份
新华社电 国家税务总局13日公布了一起特大系列虚开、骗税案件。这起案件涉案金额28亿元,税额4.3亿元。
2003年12月,税务机关通过36份完税凭证发现西宁三兰制衣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省金华市进出口公司存在互相勾结、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重大嫌疑。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各涉案省市税务、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经过长达一年的检查,共查处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企业开具的用于抵扣的普通发票、海关代征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达41167份,涉案金额28.42亿元,税额4.3亿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50起,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75名,涉案地由3个省市扩大到全国11个省市,涉案企业达2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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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税:通常指的是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出口企业需要先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和消费税,而在合乎出口条件并将所生产的商品报关出口后,税务部门就会将这家企业先前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消费税退还给企业。但一些犯罪分子开设虚假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需要缴纳2%左右的税款,套取有关退税单证,就可以骗取国家17%的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