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比事件本身更意味深长的是,对北京市政府此番采购结果表示不满的不仅是中国人,还有外国商人。有专家透露,在北京市政府宣布微软公司中标后,立即有德国、印度等国的软件商们表达了抗议,他们抗议的理由,是中国违反了加入WTO时的《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相关承诺。
《法人》记者查阅到,该报告书第339段明确写道:“中国代表表示,中国有意成为GPA的参加方,在此之前,中央和地方各级所有政府实体,以及专门从事商业活动以外的公共实体,将以透明的方式从事其采购,并按照最惠国待遇原则,向所有外国供应商提供参与采购的平等机会,即:如一项采购向外国供应商开放,则将向所有外国供应商提供该项采购的平等机会(例如,通过招标程序)。此类试题的采购将只受遵守已公布且公众可获得的法律、法规、普遍适用的司法决定、行政决定以及程序(包括标准合同条款)的约束,工作组注意到这些承诺。”
于安教授解释说,该一段的核心意思是,在中国还没有加入GPA之前,如果政府采购对某一个外国企业开放,则所有其他外国企业都有权平等参与竞争。就北京市政府此番采购而言,北京市政府的错误在于,一是只把机会给了美国的一家企业,二是没有在竞争过程中实现透明。
有人保守地估计,当前我国电子政务市场的产品需求总额约为2000亿元人民币,如此大的蛋糕,无论是对国内软件商还是对国外软件商而言,显然都有太大的诱惑。
“现在再来评价甚至批评北京市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没有多大意义”在于安教授看来,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北京市的软件采购为中国政府采购的规范问题提出了可供研究和借鉴的标本。“事实上,不仅是软件采购,在奥运工程场馆建设、国家大剧院等项目中,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已经不止一次地遭到了国外商人们的质疑,因为根据中国在加入WTO时的承诺,这些政府采购市场一开放,就必须对全体外国商人开放,以体现最惠国待遇原则。”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政府采购的内幕和秘密,是被外国商人捅穿的。”于安说。
被人遗忘的政府采购市场
11月29日至30日,于安教授专程前往法国巴黎,参加在那里举行的“政府采购与反腐败全球论坛”。作为惟一被邀请的与会中国代表,于教授在论坛上发表了题为《政府采购和管理总需求》的演讲,受到与会各国代表的高度重视。
“尽管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巨大,但由于过去一直采取关闭政策,开放度和自由化程度很低,世人对中国政府采购还不太了解”,于安告诉《法人》,他在本次论坛上所做的演讲,恰好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中国不仅有个庞大的政府采购市场,还在准备向全世界开放,而开放的途径,可能就是尽快加入GPA。
于教授对政府采购作了详细的解释:从1947年关贸总协定谈判开始,人们就把市场分为两大块,一是普通商业消费市场,二是公共产品消费市场,前者其实对应私人消费,后者对应政府采购,WTO则将此作了更科学的划分——先将公共市场界定,剩下的就是私人市场。起初,政府采购曾被排除在贸易自由化之外,但随着政府开支和采购数量对世界经济影响力的增大,有关国家首先在1979年达成了《政府采购守则》,后又于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了现在的《政府采购协定》。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成为WTO贸易自由化谈判的经常话题,也是各个成员利用世界市场获得竞争优势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在中国,不仅是各级政府为行使公共职能而采购的各类物品——小到一支铅笔,大到楼房建造、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以及汽车、办公用具等的购买,而且还包括承担各类公共和公益职能的其他机构和组织,如学校、医院、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机构为实现职能的购买,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中国的政府采购市场在整个国内市场占有非常庞大的份额,根据去年的国家财政开支计算,理论数据大约有1.5万亿人民币左右。2003年,中国进口总额为4128亿美元,也就是说外国在中国的商业和消费市场上取得了约为3.5万亿元人民币货物贸易的份额。如果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就会使业已对外开放的中国市场扩大将近三分之一。
不仅如此,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中国政府采购市场还会继续扩大,因为中国政府税收收入和其他收入还在大幅度增长,政府经济建设投资和开发职能有增无减,政权建设、公共事业、政务信息化的需求持续膨胀。政府采购市场还有因为实行强制竞争制度和规模采购,具有高于商业消费市场的销售预期,外国供应商如果提供中国所需要的高技术高质量商品,有望在一些领域稳定地获得市场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