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2005年1月13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一致赞同杨晶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计划、财政和法检两院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同心协力,团结奋进,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增幅继续位居全国先进行列,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委员们高度关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许多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关于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程度,保持资源的可续利用,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关于统筹兼顾,推动内蒙古东部与西部、城市与乡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关于建立和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困难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关于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加快发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益事业,较大幅度地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等。希望自治区政府加大职能转变力度,发扬求真务实精神,集中各方智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
会议指出,2005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承接“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年工作的部署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当,既体现了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又符合内蒙古的实际,是切实可行的。全体政协委员将同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一道,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努力维护好、发展好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以使内蒙古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成就。
会议号召,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扣促进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献计出力,为推进内蒙古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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